
15日,南长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20000元,法院禁止邵某在8个月内申领、使用信用卡。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起实施后,无锡开出的首张信用卡
15日,南长法院审结一起信用卡诈骗案。被告人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罚金20000元,法院禁止邵某在8个月内申领、使用信用卡。据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起实施后,无锡开出的首张信用卡“禁止令”。
邵某于2007年7月在中国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信用额度为1万元。2008年,邵某经营的饭店关门了。“我和老婆都没工作,孩子还在上大学,家里没了收入来源。”2009年9月间,邵某共计透支消费了15000余元,且在超过还款期限并经银行多次电话催收后仍不及时归还,本金、利息加上超期罚金累计达21000余元。据邵某交代,他虽欠下卡债但从未想过要抵账,并且银行对账单也一直是正常寄送的。自己的行为只是简单的民事借贷,算不上诈骗。对于案件中的另一个重要事实,邵某却“轻描淡写”。原来替邵某还钱的是几家专业的“养卡”公司,专门通过替人还卡债赚取手续费。按银行规定,信用卡逾期还款要收取滞纳金和利息。因此有些信用卡用户在短期内无法还款,或只能还最低还款额,但又不想支付高额利息时,就会选择“养卡”公司的信用卡垫还业务。有业内人士解释了这项业务的操作过程:“养卡”公司向透支的信用卡中存入应还款金额,还完款后等待10分钟左右,再在POS机上将刚还进的金额全部套现出来。持卡人向代还款者支付手续费,约为代还款金额的1%-3%。这样就相当于持卡人已全额还款又全额消费了,被透支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就正常了,而银行也将继续正常寄送对账单。
2010年9月13日邵某被抓获,同年9月14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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