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引导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服务行为,增强定点单位诚信服务意识,县人社部门医保局于5月13日召开了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诚信服务推进年”活动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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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引导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服务行为,增强定点单位诚信服务意识,县人社部门医保局于5月13日召开了开展“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诚信服务推进年”活动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动员大会。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着重指导我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认真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建立起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内部诚信管理制度,增强两个定点诚信经营的知名度,从而实现用合理的费用、优质的服务来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活动还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设定不同评定指标和评分细则。其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院基础管理、医保监督管理、社会监督管理三个方面设立评定指标及评分细则;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医保工作的制度化、药店经营的规范化、监督管理的社会化三个方面设立评定指标及评分细则。通过评分指标的设立,促进定点单位自我对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会上,县医保局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枞阳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诚信服务承诺书”和2011年服务协议,要求各定点药店本着诚信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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