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2月3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的要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与合肥国土、房产、规划、交通、海关等22家协助执行单位分别制定了《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对&l
2009年12月31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建立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的要求,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与合肥国土、房产、规划、交通、海关等22家协助执行单位分别制定了《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对“老赖”单位和个人具体的打击措施,创建了更为广泛有力的执行联动机制。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安徽省天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法官依照《民事诉讼法》和《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向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合肥招投标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两家主管单位对该公司的建筑市场业务事项、资质审批、年检,以及参加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业务开展予以限制和暂停受理。两家主管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该公司加入“黑名单”系统,促使该公司履行义务。
通过与协助单位的联动执行,将全面压缩“老赖”单位的生产、经营、消费空间,进而限制被执行人及其高管人员的个人消费。要想在市场经济的舞台上重树自己的形象,只有尽快自动履行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执行法官希望“老赖”们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及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进行制裁,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老赖”们进行全方面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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