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去年第四季度部分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我省纤维板、水泥、甲烷检测报警仪等各有一种产品因质量差被列入质量“黑榜”。 我省被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产品分别是:桐城市兰氏木业有限公司20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去年第四季度部分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我省纤维板、水泥、甲烷检测报警仪等各有一种产品因质量差被列入质量“黑榜”。
我省被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批评的企业和产品分别是:桐城市兰氏木业有限公司2010-09-06生产、规格型号为“2440×1220×12,干燥状态下使用的普通型”、产品等级为“合格品,E2级”的“兰花”牌中密度纤维板,吸水厚度膨胀率指标不合格;安徽东方水泥有限公司2010-07-28生产、规格型号为“P.C32.5”的“夕阳红”牌复合硅酸盐水泥,氯离子指标不合格;安徽三正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010-05生产、规格型号为“JCB4(0~4%CH4)/(0-4)%CH4”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工作低温指标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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