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LOGO有奖征集

来源:比特网 2011-04-15 14:59:35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正在建设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国家平台的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CSIP)正在建设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国家平台的建设,将实现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支撑服务政府、行政机构、认证机构、各专业协会、食品工业企业等相关单位。具体功能有:一、发布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新闻、政策法规等,宣传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公开企业、机构公开信息查询;二、根据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披露流程和标准,对社会公众提供可对其公开 企业诚信信息 查询、浏览、统计等服务,实现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 披露发布;三、提供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在线服务。诚信体系认证、诚信评价、诚信培训等工作提供标准发布、认证评价机构查询、企业申请、处理进程查询、结果公示公布等服务;四、与社会公众互动。接受社会各界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建议反馈,以及对食品工业企业失信行为 投诉等。

  为进一步打造平台形象,提升平台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现就平台形象标志(LOGO)设计方案开展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从2011年4月15日开始至2011年4月28日止,作品要求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送,邮寄作品以邮件发出地邮戳所示时间为准。

  二、参加者

  有兴趣参加活动,支持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士(自然人)以及公司、企业、组织、机构、院校或其它实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以上合称为本次活动的“参加者”。

  三、活动参加方式

  1.参选作品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a)参选作品的电子资料一份。

  (b)参选作品的设计图四份(A4幅画纸打印或手画),其中三份隐去署名。

  2.提交参选作品时,参加者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a)简介一份,应以中文或者英文提供;

  (b)设计思想。

  3.提交作品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5号博望园西配楼10号

  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公共平台服务处

  邮编:100038 联系人:南鹏

  电话:010-63951881-9029 传真:010-63973485

  电子邮件:foodcredit@csip.org.cn

  四、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的创作要求

  (a)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

  (b)体现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风采;

  (c)与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风格一致(正在建设中的平台网址为http://www.foodcredit.org.cn);

  (d)体现“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地位,以及建立覆盖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最完善的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国的多级架构统一管理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的特征”;

  (e)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水平,具有为社会广为接受和认同的基础。

  2.参选作品创作的注意事项

  (a)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b)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五、参选作品的评选

  1.评选时间

  征集评选活动将于2011年4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5月公布。

  2.评选方式

  由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领导、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入围奖二名。作品将作为“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的标识。

  3.奖项

  一等奖一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价值2000元的数码产品一部;

  入围奖二名,可获颁奖证书及价值500元的数码产品一部;

  4、其他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工业和信息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所有。因条件有限,所有作品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六、作品公布

  获奖的作品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网站(http://www.csip.org.cn)公布。

  七、活动日程安排

  2011年4月15日至4月28日:作品征集。

  2011年4月29日至5月13日:作品评选。

  2011年5月:宣布评选结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民用无人机施行实名登记


互联网 2017-06-04 15:10:04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