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季度,广州市质监局抽查了534家眼镜店的534批次验配眼镜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4.8%,保持了较好的水平,表明质监部门近年来持续不断开展的眼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本次抽查中部分眼镜产品被检
2010年第三季度,广州市质监局抽查了534家眼镜店的534批次验配眼镜产品,经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4.8%,保持了较好的水平,表明质监部门近年来持续不断开展的眼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本次抽查中部分眼镜产品被检出球镜顶焦度、柱镜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和柱镜轴位偏差等重要光学指标不合格,配戴这些不合格眼镜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视物不清、视力下降等不良影响,尤其对青少年危害更大。
据分析,造成验配眼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包括: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义务;有关技术人员未熟练掌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操作技能;使用劣质镜片、充片(企业在没有符合处方数据要求的镜片库存时,使用接近处方顶焦度的其他镜片冒充或代替,如用顶焦度-2.00D的镜片代替-2.50D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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