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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药店”失去了什么?

来源:大连日报 2011-03-29 14:53:02

2006年6月21日见诸报端的“失信药店”名单在社会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时至今日,失信药店的名字仍被挂在药监部门的网站上,这对市民消费是种提醒,也对失信药店形成压力。 种种失信得不偿失   &ldq

2006年6月21日见诸报端的“失信药店”名单在社会上掀起不小的波澜。

时至今日,失信药店的名字仍被挂在药监部门的网站上,这对市民消费是种提醒,也对失信药店形成压力。

   种种失信得不偿失

  “有些药店也的确太离谱了。”在药品零售领域,在失信药店名单公布后,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评价。

  一位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评失信药店这一招在我们看来,是挺‘狠’的,但也应该这样,一些单体药店的采购、管理是有问题。有的药店从我们这购买一次合格药品,就开始用我们的正规发票玩障眼法,从非法渠道购买问题药品,然后就用这张正规发票欺骗老百姓,坑害消费者,你说气人不气人,应该加大力度监控它们,否则坏的是药店的整体名声。”

  来自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统计证明这位负责人的话并非空穴来风。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整治,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守法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药品零售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去年10月末,我市已完成了零售药店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药店认为通过GSP认证就进了保险箱,出现了反弹和滑坡。主要表现有:管理制度不执行、不落实;驻店药师不在岗,药学服务水平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没有做到凭处方销售等等;有的竟然置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违法从药贩子手中购进低价假劣药品,直接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年我市共查处经营、使用假药案件113起,其中有67起发生在药店,占59.3%,其中单体药店的违规行为较多。

  如果说过去有些药店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还有些漫不经心的话,那么此次失信药店的评定则让他们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正从四周聚拢,乃至对自己的生存与发展都构成了“威胁”:销售额减少的趋势已开始在失信药店中初见端倪。旅顺一家失信药店反映,前来购药的消费者已明显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单体药店的违规行为比较多,71家失信药店也以单体药店居多,但连锁企业若是经营管理不到位,照样也得进“失信”行列,这样的连锁企业在失信药店评选后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一家大型药品连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市场上,连锁企业一直以药品质量过关、管理完善赢得消费者口碑,但没想到我们的一家加盟店却成了失信药店,这的确值得我们反思,加盟店的经营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如果这家加盟店今后的经营服务没有什么改观,我们将考虑终止合作,撤消这家加盟店。

  失去了宝贵的信誉,就失去了目前已很稀缺的市场份额乃至合作机会,失信药店终于开始尝到了得不偿失的滋味。

  百姓与失信药店渐行渐远

  失信药店的评选,首先在关注报纸、电视和网络新闻的百姓中产生了反响。张女士告诉记者,看报纸上登出失信药店的当天晚上,自己就带着报纸在自己家门口附近逛了一圈,没发现有失信药店之后才放了心,她告诉记者:“现在药店不少,自己家门口就有几家,要是进了一家失信药店,不是拿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开玩笑吗?”

  也有王先生对记者表示,溜了一眼报纸,觉得失信药店的评选也恰恰证明自己过去的选择是对的,因为平时自己就到大型连锁药店去买药,这些药店卖的药品应该问题不大。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信息发达的时代,要指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能石沉大海,的确有些难度。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暗访了市内几家失信药店,发现这几家药店对“失信”药店很在意。在一家失信药店,记者购买了一份含片后就问药店的销售人员:“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了失信药店,好像有你们家呀。”“不知道哇,不知道有这回事儿。”销售人员简短地回答之后就不肯再开口。

  而在另外一家失信药店,销售人员则极力否认:“不是我们这家,你肯定看错了。”随后她悄声对记者说:“都是附近的居民来买药,你看能不能不提这件事?”

  只字不提或顾左右而言他,其实都不难理解。在我市200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激烈竞争的格局中,如果说这些失信药店过去的日子还算过得去的话,那么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无疑将处于竞争的弱势地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百姓的监督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抵制失信行为其实就是保障自己的利益。但让越来越多的百姓参与、监督还需假以时日。但百姓与失信药店渐行渐远的确是不争的现实。因此他呼吁,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要受虚假广告和过低药价的诱惑,不给一些害群之马留下可乘之机。

  对一些已经贴上失信“标签”,已付出或即将付出沉重代价的药店来说,亡羊补牢,还为时不晚。据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无论对守信药店还是失信药店,都将实行动态管理。守信药店若不守信将失去守信资格。同样的,失信药店如果痛改前非,一段时间后可以撤下“失信”标签。但屡犯不改的,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永远被清除出药品零售市场。

  向药店“低成本失信时代”

  敲响警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国无诚信则绝于天下,家无诚信则危殆,人无诚信则鄙陋。在一个诚信的环境中,无论是社会群体还是个人,都应该为失信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沉重代价。更何况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若失信一分,就可能带来终身的危害甚至危及人民的生命。

  但现在还是一个社会诚信体系草创未就的时代,企业恰恰就因为为失信付出的成本太低,因此敢于铤而走险,我市不少药店对失信行为的态度就是明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也介绍了过去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失信行为“束手无策”的情况。发现有的药店卖假药,但就卖那么几盒,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只能给予罚款等相关处罚,药店根本不在乎:不就罚几个钱吗,反正罚不黄我,没事儿,抓着算倒霉。总有一些药店屡罚屡卖。执法人员都明白,小不善终会酿成大祸,虽然平时严加监管,但这些药店的小动作总是让人头疼。

  但这位相关负责人也介绍了一个颇为有趣的现象。在庄河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庄河市内一家诊所发现了过期药品,刚开始的时候诊所负责人态度蛮横,胡搅蛮缠,但当执法人员告诉他再不改正,将向社会曝光的时候,诊所负责人的态度马上就来个180度的大转弯:“那样病人就不来了,我认罚,一定改。”这些都使执法人员意识到,如果让药店为失信付出的代价是“不能承受之重”,那么种种失信行为就会大大收敛。遏止个别药店的失信行为,必须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起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此次诚信示范药店的评选,已开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了起来。药品监管部门将评选活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全省药品流通领域开展“诚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印发的《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结合起来。除了设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日常监管外,更主要的是完善了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据信用档案中收集的日常监管评分、药品抽验、行政处罚等情况,筛选出来警示、失信、严重失信等级药店,余者均为守信企业。

  在此基础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向前走了一大步,和媒体紧密合作,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健全失信警示惩戒制度,即在据实记录药店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在新闻媒体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政府网站上,搭建了“大连市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诚信示范药店”、“守信药店”、“警示药店”、“失信药店”、“严重失信药店”,并及时公布上述等级药店的变化情况,公布假劣药品名单和销售假劣药品的药店名单。

  时至今日,71家失信药店的名字仍被挂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府网站的显要位置上。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失信药店正式“出炉”后,鲜有失信药店“申冤诉苦”,也难怪,单体药店也好,连锁药店也好,一家药店一本信用档案,相关的监督检查处罚记录上都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亲笔签字,因此想“翻案”也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公布失信药店,只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发端,失信药店的认定与公布还将继续,此外失信药店还将对不诚信行为继续付出代价,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药品零售企业,药监部门还将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在专项检查中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而最终的目的是想让百姓在购买药品时,先看看报纸、查查网站,看看企业的信誉度,有没有卖假劣药品的不良记录,真正让诚信守法的药店得到彰显壮大,把那些失信药店尤其是“害群之马”挤出药品市场。

  总之,药店的“低成本失信时代”可以说是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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