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指出,农民工“失信”不仅导致律师利益受损,也使农民工“后来者”利益受损 周立太 周立太,一个为农民工讨薪而出名的律师,屡遭欠薪时选择的不是前往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或
法律界人士指出,农民工“失信”不仅导致律师利益受损,也使农民工“后来者”利益受损
周立太
周立太,一个为农民工讨薪而出名的律师,屡遭欠薪时选择的不是前往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或者将逃逸者告上法院,而是在网络上痛斥当事人。
500多万律师费无法追回
自学成才的周立太,自1996年在深圳开始为老乡代理工伤维权官司,至今已代理农民工维权官司7000多件。然而,在为农民工讨回赔偿金的同时,他遭遇农民工“失信”之痛:不少当事人不讲诚信,得到补偿款后,想方设法逃避律师费。这样,500多万元的律师费无法追回。
考虑到农民工的特殊境遇,长期以来周立太采取“风险代理”方式:官司打赢之后,按照双方事先协商的比例收取律师费。这种方式很有挑战性,能调动律师激情,尽量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因为只有打赢了官司才收律师费。但绝大多数律师不愿意采用,因为办理工伤类案件的周期长,大多在三年左右,更重要的是,当事人一旦失信,律师只有“倒贴”。
周立太说,贫穷不是民工逃避律师费的理由,如果大家都这样,许多律师事务所会垮掉。
帮助别人维权却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听起来像“黑色幽默”,却是当下农民工维权的现实。
农民工律师状告农民工无“胜算”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立太说,事务所与农民工签订的委托合同并未违反相关强制法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所以合同内容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理所当然得到法律保护。既然如此,周立太为何不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周立太将不告农民工的原因归结为两点:一是有可能告不赢。在普遍同情弱者的舆论环境下,状告农民工既要面对社会的道德指责,还不一定能赢得了官司。
2004年4月,周立太曾经将拒付律师费的农民工刘某告上法庭,法庭虽判决刘某支付周立太律师费若干,但这一举动引来不少人责难:从伸张正义、维护农民工权益到为一己之利状告农民工,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行为怎么能发生同一个人身上?他不是农民工的保护神吗?他怎么能追着农民工收钱呢?
第二,告不起。自1996年至今,有600多农民工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周立太律师费,拖欠金额累计达500多万元,这些农民遍布各地。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要通过诉讼方式在全国各地追偿欠费,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就今年8月15日拿了钱就开溜的王某某等60多名农民工来讲,他们共欠事务所7万多元,就算通过诉讼追回这笔欠款,事务所也有可能“亏本”。
2004年,周立太曾表示会将更多逃逸农民工告上法庭。但是三年后的今天,因拖欠诉讼费而被周立太告上法庭的农民工依旧只有刘某。周立太提起这案子,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官司赢了,法院无法强制执行,不仅律师费没拿回来,反让我赔进去诉讼费。
“失信”既伤律师也伤农民工
一方面打赢官司的农民工拖欠律师费,另一方面,不断有农民工登门求助。这种强烈的反差常常让周立太处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挣扎中。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及其深圳分所目前状况不佳,处境困难,已有两个月未发工资,负债100多万元。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中的40多名律师大多是从农村出来的年轻律师,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案源,只能跟着周立太打农民工维权官司。因为他们在城市无亲无靠,事务所为他们免费提供饮食住所。
周立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深圳分所每月生活开支达1万到2万元,房租等开支3万多元。重庆事务所办公地点虽为按揭购买,不需缴租金,但20多个律师一个月生活开支最少也得一两万。欠款收不回来,事务所就发不出工资、养不起律师,无法正常运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坚认为,周立太的权利的确受到了侵害。他做的事不纯然是法律援助,作为律师,谋求利益天经地义,当其正当权益得不到实现及保护时,他请求法律的救济理所应当。
法律界人士指出,农民工“失信”不仅导致律师利益受损,也使农民工“后来者”利益受损。本来愿意代理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就相当少,农民工“失信”只会更加恶化农民工维权环境,实际上减少了农民工维权的渠道,大量的农民工案件只有寻求法律援助这条路。但法律援助中心能够受理的援助案件多是本地发生的案件,同时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工都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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