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委315网站资料图 版本一:被曝屏蔽投诉敛财,湖北消委否认 3月中旬,一媒体刊发题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的报道,称湖北省一企业收到该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
湖北消委315网站资料图
版本一:被曝屏蔽投诉敛财,湖北消委否认
3月中旬,一媒体刊发题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的报道,称湖北省一企业收到该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函件提到,企业若每年缴纳8000元到两万元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该函件上还注明了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了“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大红印章。在报道中,湖北一企业的负责人称,湖北省消委方面工作人员三番五次来电,要求该企业入会,甚至威胁说:“不交钱,就来查你们。”报道发出之后立刻引起了强烈关注。
“这份函件是伪造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说,我们确实发过《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这个是原件,可以对比一下。
两份文件摆在桌上,都是湖北省消费委员会的红头文件,标题、正文、联系人一模一样,两份文件还都盖上了“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印章。不同的是,贾民乡所称的原件中有两个联系电话,而由上海媒体传真过来的函件,只有一个联系电话。而且,3个电话号码完全不一样。
“邀请企业加入网站,是展示诚信企业形象。”贾民乡说,不存在交会费就屏蔽投诉信息的说法。而且,消委也没有权利去查企业。据贾民乡介绍,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是1999年办的。一直都是委托他人经营管理,是自筹自支的性质。湖北省消委只对网站进行业务指导,两个单位没有经济往来。贾民乡表示,像这种冒充消委到企业要钱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实消委没有任何权利,接到群众投诉,通常把双方找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由消费者向相关部门申诉。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喜欢冒充消委行骗,贾民乡已经报警。
版本二:网站负责人曝光,敛财再添新政
而3月31日,湖北省某企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两周前,他们收到了一份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文件”字样的红头文件,邀请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企业接受了邀请,按要求直接把钱打到了指定账户,成了所谓的“协办单位”。“随后不久,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送来了牌匾和发票,他自称余凡,并且说是‘3·15’网站的负责人。”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据报道,湖北“3·15”网站负责人余文斌儿子的名字正是余凡。
在第一个版本中,《新闻晨报》曝光的那份文件曾遭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否认,他在接受采访时认定企业出示的入会函系他人伪造,并称附件所称“9项回报”更不存在。然而,交过2万元的那家企业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声称,该企业正是根据《关于邀请荣获“诚信单位”、“名优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在“3·15”网站开展宣传活动的函》及附件情况给“3·15”网站付款的,“发票也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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