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市图书馆预借一本书,等了半年还没借到手,而按照借阅规则,每次借阅时间最长也只有两个月。为此,我忍不住过去当面询问,馆员解释,该书的当前借阅人已经逾期三年未还,根据借书证信息却无法联系上。 我感叹道:“当初埋怨过,办理
我在市图书馆预借一本书,等了半年还没借到手,而按照借阅规则,每次借阅时间最长也只有两个月。为此,我忍不住过去当面询问,馆员解释,该书的当前借阅人已经逾期三年未还,根据借书证信息却无法联系上。
我感叹道:“当初埋怨过,办理借书证为什么要付100元押金,现在看来,押金的标准还定得太低了。”馆员笑说:“押金再提高一倍也没用!在逾期没还当中,有的都超过了10年,按照每天0.1元的逾期罚款制度,要缴纳罚款也不过300多元。有的人会谎报遗失,规定是按图书原价的1至5倍赔偿,可有些书本身价值早已远远超过出版定价,所以就出现宁愿赔偿也不愿意还书的现象……”
借书不还者,可能有所谓的“糊涂人”,这类读者缺的是监督。另一种,便属于读者中的“老赖”了,哪怕对其执行逾期停借,他们仍会继续想方设法,比如冒用亲朋好友的身份,美其名曰“酷爱读书”。
与纳税、归还银行贷款一样,正当使用公共物品也可以产生信用记录,违者应该承担信用污点的责任。图书馆的个人征信系统不妨与银行、政府、企业的征信系统互通,如果侵占一本书能够影响到信贷、升职、就业创业,这样的征信系统才算真正完善。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