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下旬,吉林省工商局对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等地流通环节27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145个生产厂家生产的酒类、调味品、猪肉及肉制品等18类179个批次食品质量进行了抽样监测,总体检验合格率达到85.5%。 本次监测共抽
2010年12月下旬,吉林省工商局对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等地流通环节27户食品经营单位经销,145个生产厂家生产的酒类、调味品、猪肉及肉制品等18类179个批次食品质量进行了抽样监测,总体检验合格率达到85.5%。
本次监测共抽取样品179组,经检测合格153组,不合格26组。在26组不合格产品中,23组产品为标签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88%;1组产品为总脂、酒精度、标签项不合格, 1组产品为安赛蜜、标签项目不合格, 1组产品为苯甲酸项目不合格,各占不合格样品的4%。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观察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购买“三无”食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监测公示的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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