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第4季度对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样品全部在经销企业中抽取,共抽查企业25家,抽取样品39个批次,经检测,合格3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9.5%。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第4季度对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样品全部在经销企业中抽取,共抽查企业25家,抽取样品39个批次,经检测,合格31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9.5%。
此次抽查依据《CCGF210.5—2010 固定式通用灯具》和《CCGF210.7—2010 可移式通用灯具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插入损耗、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灯具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接线、外部接线和最大允许谐波电流等项目不合格。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不合格表现为实测导线截面积小于标称截面积,国标规定灯具内部接线导线截面积不小于0.4mm2,外部接线不小于0.75mm2,本次抽查这两个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7.5%。过小的导线截面积是灯具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故障产生大电流,在供电支路保险系统动作前,导线就已烧毁,易引发着火或触电等安全事故;最大允许谐波电流不合格,说明灯具的电磁兼容性能差,主要由于谐波抑制电路的设计和参数不合理,这就使得这些灯具在使用过程中,会对电路中其它电器产生一定的电磁干扰。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责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质量较差的产品和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我局将继续对灯具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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