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电热毯、服装(裤子)、机动车制动液和机动车防冻液4种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53家企业生产的172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8.5%。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电热毯、服装(裤子)、机动车制动液和机动车防冻液4种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53家企业生产的172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8.5%。
抽查结果显示,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较好,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服装(裤子)产品质量有待提高,抽查了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46%,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和色牢度。
纤维含量是体现服装面料质地优劣的主要标志,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最为关注的因素,服装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会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误导;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装容易掉色,并有可能通过汗液浸到皮肤,使身体遭受染料中重金属离子等化学物质的侵害,对人体造成伤害。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对购进面料不进行检验,只是按口头约定制作标识,标注纤维含量盲目性较大,造成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个别企业甚至对纤维含量标注不重视,不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标注;二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中和及清洗工序,没能有效地清除残留服装表面的化学物质。
此外,抽查了76家电热毯生产企业的9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1%,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结构、标志和说明。抽查了24家机动车防冻液生产企业的2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7%,不合格项目为密度和玻璃器皿腐蚀。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