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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进入销售旺季 能效标准考验企业诚信

来源:中国电子报 2011-02-09 14:40:30

在平板电视产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强制性标准GB24850-201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定完成,已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并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3月1日,《平板电视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将正式实施,这意味

    在平板电视产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强制性标准GB24850-201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制定完成,已于2010年6月30日发布,并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3月1日,《平板电视能效标识实施规则》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不符合标准或低能效的平板电视将被清理。由于今年春节期间是3月1日之前我国最后一个“销售黄金期”,所以消费者应警惕某些企业的“陷阱”。企业也应把好质量关,切勿因“急于求成”而“蒙骗”消费者,从而损害名誉。

    抽检相当严格

    据了解,平板电视能效国家标准GB24850-201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作为我国实施新修订的《节能法》的配套系列能效标准之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归口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内平板电视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均参与了标准的制定。目前,作为政府采购参考依据的CQC节能认证已经引用《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作为判定依据;环境保护部报批的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在平板电视的能效测试方面也引用了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除了对平板电视被动待机功率进行限定以外,还对平板电视的能效等级进行了划分。其中,一级能效最高,是最高效产品;二级为节能评价值,是节能产品认证的最低要求;三级为限定值,是最低市场准入门槛。

    不能达到标准规定的最低能效指数要求或超过最大被动待机功率要求的产品将不能进入市场。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阮卫泓告诉记者,平板电视能效标准规定了产品的出厂检验和形式检验规则。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和被动待机功率限定值应作为平板电视出厂检验项目,抽样方案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自行决定,经检验认定平板电视能效指数达不到3级或被动待机功率不合格的产品不允许出厂。

    在抽样检验方面,我们将会在每批产品中抽出1台进行检测,如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如发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从该批产品中另外抽出2台重新检验,如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为合格,否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该产品型号将不允许投入市场。

    少数产品仍不达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助理张新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曾经感慨道:“在严格的标准体系下,平板电视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也在不断加快。比如LED背光电视取代CCFL背光电视的速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很多。”

    而对此,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分别在《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报批阶段、标准正式实施前进行了3次集中测试,分析出了平板电视的能效水平演进过程。

    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该标准工作组通过企业送样至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检中心测试和企业提供数据两种方式,对多家企业的多款产品进行了摸底测试。其中,不能达到0.6最低能效指数门槛要求的液晶电视占总测试型号的8.4%。2009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检中心对北京市场上常见品牌的平板电视能效状况进行跟踪,结果液晶电视的能效指数平均值为0.91,其中不能达到0.6最低能效指数要求的产品数为0,有4%的产品达到了能效指数一级的要求。

    201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检中心再次进行了测试,结果液晶电视的能效指数平均值为1.16。其中,不能达到0.6最低能效指数要求的产品数为1台,占总产品数量的1%,属于能效指数第三级的产品占总产品数量的33.9%,属于能效指数第二级的产品占总产品数量的35.8%,满足节能产品要求的液晶电视比例明显提高。总计109个液晶电视样品中,有32台达到了能效指数第一级的要求。此次测试的等离子电视的能效指数平均值为1.20,其中没有不合格产品,一级能效产品比例达到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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