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发生在印度安德拉邦的小额信贷危机给印度全国以及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小额信贷机构都敲响了警钟。安德拉邦的事态目前还在发展。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他向我们介绍了事件的背景和
2010年10月发生在印度安德拉邦的小额信贷危机给印度全国以及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小额信贷机构都敲响了警钟。安德拉邦的事态目前还在发展。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他向我们介绍了事件的背景和基本情况以及自己的看法。
2010年10月:印度小额信贷危机凸现
记者:去年10月在印度小额信贷中心——安德拉邦发生了小额信贷危机,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危机发生的情况。
杜晓山:2005~2006年,安德拉邦23个县中的一个县出现危机。地方政府关闭了4家小额信贷机构的50家分支机构,主要理由是这些机构实施非道义收债、非法经营(例如吸储)、管理不善与追逐高额利润。此次事件的冲突最终得以平息,小额信贷机构一致同意遵守中央政府与印度储备银行通过的《从业条例》, 中央政府与印度储备银行也承认小额信贷机构向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的重要作用。
然而,自此之后,小额信贷机构模式与自助小组模式之间的竞争造成的抗衡不断升级。小额信贷机构与自助小组模式常常在同一个村庄同时出现,存在着明显的竞争。2010年早期SKS首次公募,一方面显示了小额信贷机构模式的巨大潜力以及由此带来的金融普惠的强大机会,同时又凸显了潜在的高额利润以及丰厚的管理回报。
2010年6月SKS首次公募引发了媒体的关注,不同媒体对此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2010 年夏季的进一步报道,将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与安德拉邦的某些自杀事件联系了起来。这种情形导致2010年10月初安德拉邦管理当局通过了《安德拉邦保护妇女自助组织免遭小额信贷机构剥削条例》。该条例试图为小额信贷机构设立一系列新管理条件,但它营造了一种阻碍小额信贷机构的基层经营的环境,使安德拉邦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回收受到了显著影响。
由于贷款回收率降低,安德拉邦小额信贷机构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从而难以从商业银行来筹措贷款资金,也难以进行股权融资。小额信贷机构难以有效获得资金,会面临流动性短缺与清偿能力不足。结果是,穷人认识到要摆脱不稳定生活,需要依靠信贷服务,但是这些信贷服务却不得不消失。
由于邦级政客抓住机会大肆煽动,客户不还款现象愈演愈烈,而小额信贷机构的员工仍然害怕和观望,在安德拉邦的很多地区无法继续正常的经营。这种氛围促使客户质疑他们的还款责任,对小额信贷机构与自助小组的还款率而言,都造成了潜在的长期恶果。
同样,身处安德拉邦之外的股东,也对邦政府与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冲突以及对媒体的密集报道评论做出反应。尽管迄今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公开声明,但是作为非银行金融公司的管理机构的印度储备银行,已经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试图深入研究全国范围内一系列小额信贷问题,包括重新审视作为优先部门借贷的小额信贷机构贷款的等级水平。印度财政部一方面支持小额信贷机构不断涌现,并重视小额信贷的作用。另一方面,财政部推动小额信贷机构改善经营办法,降低贷款利率,实行更严格的监管。金融市场已经有所反应,SKS股票价格直线下跌。在当前环境中,不可能很快再次出现小额信贷机构的首次公募。
近年来,小额信贷的盈利水平与私人收益率已经引发了政治关注,也引发了产业的声誉管理问题——小额信贷产业的存在正是通过服务穷人来造福社会。小额信贷机构的发起人以及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的潜力,这正像2010年6月底以来有关SKS首次公募的报道所显示的那样,恶化了利率水平的有关问题,而利率水平长期以来一直是政治焦点以及公共关系的焦点。
现在小额信贷产业与各类股东已开始协商讨论,以确保安德拉邦小额信贷产业得以生存,并建设性地向前推进。作为与邦政府对话的一部分,小额信贷机构决定降低贷款利率,重新安排债务结构。发放了多数贷款的几家最大贷款商说,它们将把利率控制在24%左右,并成立一只基金来帮助困难借款人重新制定还款时间表。协商使小额信贷机构得以继续开展部分放贷以及收款业务,但是在很大程度上,信贷人员仍然不能开展正常的贷款清收活动。
小额信贷未来发展模式
记者:十年前,小额信贷产业的核心问题是寻求一种模式:既向低收入人口大量开展金融服务,又能实现金融可持续。您认为这种模式在未来是否应当改变?
杜晓山:在今天,我们看到了这一目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全球范围内,包括印度,小额信贷运动已经证明:可以向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大规模的金融服务,而不依赖任何补贴。因此,今天数百万贫困家庭获得了贷款,同样也获得了有效管理家庭金融的储蓄、保险与汇兑等金融服务。然而,在全世界范围内仍然有27亿人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服务,而正规金融却比非正规金融更为安全、成本也更低廉。仍然需要优先确保没有获得金融服务的低收入人口获得这些服务,包括印度大量的穷人。
然而,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仅放贷不吸储的小额贷款模式的局限,以及过快增长造成的缺陷的后果。安德拉邦小额信贷的发展,彰显了近年来在其他地方高速增长的小额信贷市场中也已出现的一些问题。
在印度,投资者强调增长,重视高增长率产生的较高价值,对小额信贷的迅速扩张产生了很强的激励。这种激励从小额信贷机构的高层管理者,传递到中间管理层,直到一线的信贷经理人。这些阶梯连接式的激励引发了扭曲良好银行准则的行为,造成了如下一些需要指出的脆弱性:
其一,在高度集中的市场中,信贷的迅速扩张以及丧失信贷准则,可能造成更高水平的负债,带来更大的风险。增长可能扭曲信贷准则,引起贷款额的不健康增加,在审贷过程中不守程序,导致信贷过分供应。在基层层面,仅仅激励了发放以及回收贷款,而对审慎审贷或者消费者保护激励不足。
其二,增长超越了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内控能力,使他们易于面临技术不足、办法欠缺、人员摩擦与轮换率不正常等问题。
其三,依赖单一的贷款服务,由于借款人与小额贷款机构没有存款联系,造成印度小额贷款机构的资产质量尤其脆弱。同时,小额贷款机构严重依赖一般银行债务(包括资本市场工具的组合),使印度小额信贷机构在市场困难时易于面临再融资风险。
上述脆弱性对小额信贷界提出了有待解决的一些关键问题。
首先,在机构层面:如何评价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股东、管理层以及信贷人员的激励,以确保长期财务持续性?要使他们理解持续性不仅仅来自于股东价值,而且还来自客户提供的高额价值。
专业化小额信贷机构模式怎样才能可持续?投资者与小额信贷机构可以怎样做,才能确保机构可持续增长、避免市场过熟或者客户过度负债?如何才能鼓励社会化的投资者,使他们将投资从少量的过熟的市场转移到全球范围缺乏金融服务的地区?
然后,在市场层面:当涉及到信贷信息共享问题,以及就文化上可以接受的清收办法、纠纷处置制度等问题建立行为模式时,自我管理有效吗?
要支持不断增加的贷款供应者,并且保护客户,需要什么类型的正规市场基础设施?贫困人口可以承受的生产性债务的合理水平是什么?
关注点如何才能前移和转向信贷危机的预防?为了更多地集中在理解客户的金融服务需要,需要采取什么措施?要保护消费者,保证消费者的财务能力,形成更好的农户决策,监管当局与政策制定者可以起到什么作用?政策制定者如何平衡广泛获得金融服务与保护消费者利益之间的矛盾?
这些问题涉及到更大的话题:如何向更多的人开展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又能对消费者提供恰当的保护?真正服务于贫困客户需要的普惠金融,一个重要的理念是:责任不仅仅存在金融服务提供者身上,同样存在于政策制定者、捐赠者与投资者以及全球小额信贷界,以确保各个层面恰当的治理政策、经营政策与激励结构;也存在于恰当的消费者保护上,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随着地区市场趋于成熟,为穷人开展金融服务的模式必须变化,以支持覆盖面的健康增长,并开发出穷人需要的各种类型的金融产品。
对我国小额信贷发展的启示
记者:这次在印度尤其在其发展最兴旺的、占全国28个邦小额贷款份额30%以上的安德拉邦出现的小额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杜晓山:从我们知道的信息判断,最大的动因是非政府组织转型成商业化小额信贷机构或直接成立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一味追求股东、投资者和管理层的高回报,实行高利率高利润率做法,损害弱势借款人的权益并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政府和外部强行不当干预,形成“多输”的局面。印度安德拉邦的小额信贷集中度太高,客户过度负债,不当追讨债,贷款利率偏高,股东和管理层和投资人收益偏高,外部的负面压力大,机构的风险防控和能力建设有意无意地跟不上贷款规模扩展的速度,等等,都是出问题的原因。对印度小额信贷危机,我们应该继续进行跟踪了解和分析,以正确总结出经验教训。
记者:在我国,可以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有哪些?小额信贷在金融体系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如何看待小额信贷的未来?
杜晓山:在中国,按照机构类型,开展小额贷款零售业务的机构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大类,它们分别是:国际和国内资金支持的非政府组织或社会组织、资金互助或信贷联盟、专门小额借贷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以及正规银行。这种情况与印度大体相似。在中国具体到不同的运作机构和活动形式,可以大体分为10多类,其中农信社的小额贷款最多,余额约4000多亿元,大概占了60%~70%的市场规模,其次是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分别有1000多亿元的贷款,其他的贷款都只有几百亿、几十亿或十几亿元。
但是就像我们所认同的,目前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的主体是单笔低于10万元的贷款和公益性制度主义的小额信贷(包括合作金融性质的资金互助社)。因为大多数商业性制度主义的小额信贷目的是追求利润,所以我看到的是大部分信贷机构热衷于中小企业的贷款,而不是农户贷款。可以放几千万元的不放几百万元的贷款、可以放几百万的不放几十万的贷款、可以放几十万的不放几万的贷款,这是现状。当然,这也很需要,但这不是小额贷款,而却是小企业贷款,是普惠金融的范围。
小额信贷在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应该起到补充又是不可忽缺的作用,服务于弱势群体、微小企业、个私户和一般农户。普惠金融则加上小企业。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包括合作金融性质的资金互助社)帮助当地的中低收入和贫困农民。而商业性制度主义小额贷款则服务于中等以上收入的农户以至扩展到小企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区福利性小额信贷也是需要的。
就中国目前的情况看,应该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一方面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小额信贷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都需要,防止出现对小额信贷的误解和健康发展势头的逆转。另一方面注意发展的节奏,突出“稳步”和“健康”的原则,注意行业发展的健康和监管的有效。对于小额信贷,应注意防止两个倾向,即一方面不要神化小额信贷,另一方面也不要妖魔化小额信贷。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一种极端走向另一种极端。
当前,我们特别应注意小额信贷发展的“两个”均衡性。一要均衡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和公益性小额信贷,加大对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这一“短板”的支持力度,以利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全发展。二要均衡注意小额信贷机构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也就是说,衡量和评价任何一个小额信贷机构,必须有两个底线,即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两个标准。印度现在的危机,从宏观上看,与监管部门对小额信贷过度商业化和运营机构不注意社会绩效缺乏有效监管有关。
从政策监管的层面,还应注意平衡分配和引导资源,提高小额信贷发展薄弱地区的资源配置;有关部门应加强认识和工作上的沟通和协调一致;对不同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正确引导和发挥媒体舆论的作用;进行金融教育培训;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征信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等。
当前,各种类型的小额信贷都应支持,并同时关注解决它们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问题,这才是我国小额信贷的正确发展方向。真正愿意服务于中低收入和贫困群体客户的小额信贷的是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应该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我们期待政府和社会能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发展。因为迄今为止,相对于福利主义小额信贷和商业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它仍然没有得到政府具体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它缺少合法地位,没有稳定的制度性融资来源,也缺乏能力建设的培训支援。支持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当然,从另一方面说,公益性制度主义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一定要争气、要做到名副其实,即自身的财务绩效和社会绩效都经得起检验。(图片 一文)
杜晓山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教授。兼任陕西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社科院扶贫小额信贷实验项目“扶贫经济合作社”理事长等社会职务。主要研究领域是小额信贷、扶贫、农村金融问题。主要学术著作有《小额信贷原理及运作》、《中国小额信贷十年》、《中国公益性小额信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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