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辛辛苦苦理财一年,年终该是清点理财“红包”的时候了。但并非人人都是赚得盆满钵满,有些市民发现,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当初购买时自以为“红利自然来”的理财产品,结果不但不&ldq
春节临近,辛辛苦苦理财一年,年终该是清点理财“红包”的时候了。但并非人人都是赚得盆满钵满,有些市民发现,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当初购买时自以为“红利自然来”的理财产品,结果不但不“给力”,甚至“财不理你”,造成亏损,到底谁该为此埋单?
日前,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金融理财纠纷成为时下的诉讼热点之一。去年以来,仅在一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受理银行理财纠纷案就有80件。同是此类案件,哪些消费者能讨回损失,哪些“各打五十大板”,哪些只能自己“吃进”?从市民的真实故事中,其中的理财门道可见一斑。
讲述者俞先生
案例一 客户经理一留再留 客户钱袋一亏再亏
因为生意关系,经常奔波于国内外。眼看银行储蓄利率不高,存银行就是看着辛苦挣来的钱贬值,我在朋友建议下,到一家外资银行开了理财账户。这家外资银行的服务不错,马上指定了一名姓陆的经理作为我的专门联系人。
“想买什么基金,我帮你搞定。”陆经理拍胸脯保证,让我这个理财“门外汉”添了不少信心。陆经理又给我提建议,“现在正是买基金的好时候,做得好,翻个跟头也没问题。”听他说得这么好,我一冲动,一口气就买进了190万。
但是,买了基金不到一年后,我发现自己的“钱袋”非常不“给力”,账户价值已由190万元跌至124万余元。我有点坐不住了,和陆经理说,“还是赎回吧,会不会继续跌啊。”
但陆经理一再劝我,“买基金就要死了都不卖,只要不卖总有咸鱼翻身的一天。”为了给我吃“定心丸”,他在银行向我提供了一份投资组合收益报告,在上面签名承诺:“自10月14日起,保证账户价值不低于124万余元”。
可是,我的“定心丸”并没有让我安心。半个月后,到10月28日,我的账户内仅余88万余元,又亏损了35万余元。我决定再也不听陆经理的劝说,赎回全部基金,并要求银行赔偿我的损失,但遭到银行拒绝,我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银行与陆经理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5万余元。
法官支招
俞先生到底能不能讨回损失?关键在于银行方面是否做出过保底承诺,这种承诺是否合法?
从调查中可以发现,陆经理曾代表银行向俞先生作出“保证账户价值不低于124万余元”的承诺,这具有保底条款的性质,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所以该承诺无效。陆经理作出的承诺是加大俞先生理财风险的直接原因,致使俞先生承担了本可避免的风险,对此银行方存在过错,应当赔偿俞先生因此受到的损失。一审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赔偿俞先生35万余元。银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银行自愿补偿俞先生32.5万元。
因此,当有人向你大力鼓吹理财收益时,自己要保持冷静,并让对方的口头承诺变为“白纸黑字”。一旦发生纠纷,才能成为“铁证”。
讲述者孙先生
案例二 预期收益打“对折” 投资者要求披露信息
我是名“工薪族”,对股票不在行,担心入了股市,不小心连老本也赔了。过去我一般都把钱拿到银行存定期。一次,我到银行办理业务,发现银行大厅里摆出醒目的理财产品介绍,仔细一看,预期收益可以达到5%到15%。要知道,现在定期利息一年还不到3%。我不禁怦然心动了。
我找到银行理财经理,马上和银行签订了一份个人理财产品申购书,购买了26万元的理财产品。申购书写明:“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5%-15%,详见产品说明书”。产品申购书背面载有交易协议,其中第8条约定: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提供载有理财产品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投资人可凭本协议到银行柜台查阅和领取,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再单独提供相关账单。
有了这样的“白纸黑字”,我心里更踏实了,就等着“坐地分钱”了。盼星星盼月亮,好容易到了理财到期的时候,我一查账户,却大为失望,年收益率折合下来才2.363%,跟存款差不多。
我认为银行公布的收益不实,其中有“猫腻”,我把银行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银行提供协议理财产品所涉全部资金所申购的新股股名以及新股买卖的所有财务资料。
法官支招
要打官司,关键还是看证据,对于理财产品,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就孙先生的情况而言,双方虽在理财合同中约定,银行需提供“载有理财产品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但对“账单”未作具体明确的约定。孙先生如有证据证明银行提供报告不实的,可提起违约的诉请;如有证据证明银行有过错造成其损失的,也可提起损失赔偿的诉请。
孙先生购买的这种理财产品涉及资金高达9亿余元,孙先生的投资额仅为其中的26万元,但孙先生要求银行提供该款产品所申购的所有新股股名及股票交易的财务资料,涉及的权利主体不仅包括孙先生本人,还包括众多其余投资者。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保护特定民事主体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不特定群体权利的诉讼问题并未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孙先生的诉请超出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范围。法院只能驳回了孙先生的诉请。
由此普通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如果想“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的“钱袋”到底流到哪里去了,一开始便需要询问清楚,如果需要知道细节的,也要事先和银行协商,在合同中明确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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