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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城镇医保建立诚信医生制度

来源:锦州新闻网 2011-01-21 14:14:33

为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根据锦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锦州市自今年起,在已建立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诚信医生管理制度。 从今年起,锦州市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内聘具有处方

    为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建设,根据锦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锦州市自今年起,在已建立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诚信医生管理制度。

    从今年起,锦州市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内聘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在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两次严重违规或三次一般违规的医疗服务行为,即定为失诚信医生。连续两个年度或累计三个年度被定为失诚信医生的,将取消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资质。医生发生违规医疗服务行为但未定为失诚信医生的,管理部门将给予其批评、教育、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理,强化对其工作结果的监督检查。

    二级以上医院诊疗科室内的失诚信医生占到其聘用医生总数30%以上或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两名以上(含两名)医生被定为失诚信医生的,管理部门将按照暂停其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3至12个月或取消其服务资质等措施予以处理;医院聘用医生出现失诚信的,年度内不得参加AAA等级的评定。原已取得AAA、AA等级的医院出现失诚信医生的,信用等级降为AA、A等级,原已取得A等级的医院出现失诚信医生的,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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