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节前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合格率为89.8%。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陕西、甘肃、青
国家质检总局节前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合格率为89.8%。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93家企业生产的303种食用植物油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及相关产品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仅检棉籽油)、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1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据了解,长期服用含低浓度黄曲霉毒素的食物易诱发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根据抽查结果,有13批次产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
专家介绍,食用油按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以一级为最好,精炼程度最高。消费者选购时应优先选择名牌大型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选择标识规范齐全、并在保质期内的食用植物油。
同时,可透过透明包装查看食用植物油是否明亮透彻和是否有不正常异物。开封后,检查食用植物油的气味是否正常,不应有酸腐味或哈喇味。质量好的豆油为黄色;花生油为淡黄色或浅橙色;菜籽油为黄中稍绿或金黄色;葵花籽油为浅黄色。食用植物油要存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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