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节前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轮椅车产品合格率为55%。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20家企业生产的14种手动轮椅车和6种电动轮椅车产品。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节前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轮椅车产品合格率为55%。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20家企业生产的14种手动轮椅车和6种电动轮椅车产品。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手动轮椅车》GB/T 13800-2009、《电动轮椅车》GB /T 12996-1991的要求,对手动轮椅车产品的驻坡性能,扶手向下加载,脚托向下加载,倾斜杆,扶手向上加载,手圈抗冲击强度,小脚轮冲击,脚托冲击,整车冲击,座椅冲击,双辊疲劳强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轮椅车产品的最大速度,动态稳定性,制动性能,爬坡能力,越沟宽度,越障高度,一次充电最大行程,环境试验(雨天),绝缘强度,强制停车试验,电池极性,欠压、过载,标志和包装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9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涉及长行、友鹏、明康、爱邦、康尚、HAIDA、康健泰、ZWNC(智维电动) 、康健(KJ)等品牌,不合格项目为脚托向下加载、手圈抗冲击强度、双辊疲劳强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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