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获悉,由市文明办和市物价局共同开展的第四批烟台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已进入命名前公示阶段。在公示期内,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单位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可前往物价部门反映相关问题,经查实后将一律取
我市自2003年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和评选活动以来,市文明办、市物价局先后多次对全市企事业单位授予了“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今年的评选工作,将依据烟台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管理办法,按自查申报、考核验收、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