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房产刚成交就被查封 福州购房者索赔51万违约金

来源:东南网 2010-12-31 13:20:38

福州一男子买二手房,购房合同也签了,履行保证金和购房款都付了,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突然,这套房子因房东债务官司被法院查封。这名购房者将房东告上法院,索赔51万元违约金。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认为房东违约,应按合同支付违约金51万元。

    福州一男子买二手房,购房合同也签了,履行保证金和购房款都付了,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时,突然,这套房子因房东债务官司被法院查封。这名购房者将房东告上法院,索赔51万元违约金。近日,福州仓山区法院认为房东违约,应按合同支付违约金51万元。

    今年1月23日,福州的阿浩欲购阿燕名下的仓山区城门镇龙江路98号龙都假日花园51号整座,与房主阿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款5100000元,一次性付款,卖方要保证这套房子产权清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属卖方违约,违约金数额为51万元。

    没想到的是,在这套房的交易过程中,阿燕有一桩债务官司,被人告到法院,导致这房子被法院查封。今年7月19日,阿浩寄给阿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通知书,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这座房屋至今仍被法院查封。

    阿浩认为,阿燕隐瞒自己的债务情况,由于其个人官司问题导致这座交易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最后使得无法交易,属违约。于是,阿浩根据合同向阿燕提出索赔51万元违约金。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