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住建局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并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2月31日前向相关部门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也将在此基础上认真检查审核,对存
12月26日,市住建局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并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2月31日前向相关部门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也将在此基础上认真检查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顿规范。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在昆明注册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各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派出负责人和分管销售的领导参加培训。市住建局在培训现场进行签到登记,并将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企业资质到期审核的内容之一。通过学习法律专家学者的讲课,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重点对企业近三年来开发和销售的项目概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建设;是否有违法违规用地、囤地、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是否有擅改规划,不按规划审批要求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等共建配套设施,擅自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行为;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是否以认购、预定、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进行违规销售;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有挂靠行为,房地产经纪人是否有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是否有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擅自发布户外房地产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市住建局表示,对主动查出问题并自行纠正的,只要在报告中如实反映便不再追究;对有问题故意隐瞒不报和逾期拒不报送自查自纠报告的单位,列为检查重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公开曝光,给予三年内不得申请核升资质等级或到期审核时不换发新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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