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样式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我市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将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并后我市的发票种类 1、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样式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以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统一部署,我市地税新版普通发票将正式启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并后我市的发票种类
1、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式网开210三联、平式网开210两联、平式网开241四联、平式特定190单联、平式代开210三联、卷式特定76单联、卷式有奖76长两联、卷式无奖44单联)
2、江苏省医疗门诊专用发票
3、江苏省旅客运输专用发票
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无奖发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5、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有奖发票(10元、20元、50元、100元)
6、江苏省镇江市客运专用定额发票(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7、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
8、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代开)
9、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代开)
10、公园门票
二、发票简并情况说明
(一)定额发票简并情况
简并后的有奖定额发票票面面额分别为10元、20元、50元、100元四种,发票印刷纸由原来的“水印双色防伪干式复写纸”,改为80克双胶白纸;票面额为1元、2元和5元定额发票不再布奖,改用通用无奖定额发票,发票印刷纸改用带有“JSDS”水印温变荧光标志专用防伪纸印制。同时取消500元有奖定额发票。
(二)税控机打发票简并情况
2011年推广使用的新税控机不再使用机打平式发票,一律使用机打卷式发票,机打卷式发票仍实行有奖发票。
(三)出租车发票简并情况
原使用《江苏省镇江市出租汽车统一定额发票》的纳税人改用《江苏省镇江市客运专用定额发票》,原使用《江苏省镇江市出租汽车统一发票(机打卷式)》的纳税人改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无奖44单联)。
三、推行网上开票
(一)从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使用税控机开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的纳税人一律使用网络开票。
(二)原使用邮电通信业专用发票、国际货代、船代、海运、保险、保险中介发票、报关代理业发票、银行代收费发票的纳税人,统一使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除采取企业系统自行开具模式外,其他纳税人一律采取网上开具模式。
(三)现有的冠名公园门票依然保留,现有的其他冠名定额发票和电脑发票全部取消,由纳税人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客运专用定额发票或使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网开发票。
四、新旧税控机过渡
(一)根据省局《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精神,从2011年1月1日起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新税控收款机,因此我市现在在用的税控机用户都必须进行更换。凡是从事饮食业、娱乐业和居民服务业的纳税人仍继续使用新国标税控收款机开具,其他行业的税控机用户全部使用网络发票开具,统一使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式网开210三联)。
(二)在省局新税控收款机没有推广前,原从事饮食业、娱乐业和居民服务业的税控机用户可继续使用。其他行业用户从2010年12月份起逐步转换成网络开票,转换工作必须于2011年3月31日结束。
(三)新税控收款机的具体推广时间另行通知,一旦推广方案出台,原从事饮食业、娱乐业和居民服务业的税控机用户立即更换。
五、新旧发票过渡
为确保发票换版工作顺利实施,在2011年3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并按规定缴销。
六、请纳税人在过渡使用期间尽量控制旧版发票的购领数量,以减少因换票带来的损失。
七、对使用网上开具发票的纳税人我局将在近期组织培训,敬请关注我局的通知和相关网上通告。
八、对本次发票简并和换版给纳税人带来的不变,我们深表歉意,如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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