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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又遇诚信危机

来源:现代消费导报 2010-12-16 14:56:14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57岁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则坚称自己丢的是8200元,将周翠兰和另一名目击者告上法庭,此案一时成为社会热点事件。近日,一起由“周翠兰捡钱”引发的官司虽然了结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57岁的周翠兰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失主则坚称自己丢的是8200元,将周翠兰和另一名目击者告上法庭,此案一时成为社会热点事件。
    近日,一起由“周翠兰捡钱”引发的官司虽然了结,但由“彭宇案”、“合肥中学生做好事救助老太”、 “卢雪鹏见义勇为牺牲”等事件引发的关于诚信危机的思考才刚刚开始。

我捡的不是钱,是官司

    失主周继伟11月5日晚不慎丢失8200元现金。11月7日上午,周继伟听邻居说邻村的周翠兰捡到了他的钱,他当即赶到周老太家,要求其归还8200元。周翠兰表示只捡到1700元钱,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报警。
   在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并要求两名被告归还剩余的6500元。 
   周翠兰的代理人吴成香律师表示,周翠兰是当地村民,靠卖豆饼为生。11月6日早晨,周翠兰在淮阴区杨庄村卖豆饼,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将钱捡起。正在这时,前来买豆饼的村民王长玉说:“这钱可能是我邻居买奶牛的钱。”周翠兰没数钱就把钱交给了王长玉,自己则继续卖豆饼。 
   中午回家后,周翠兰发现脚下粘着200元钱,猜想也许是失主丢失的,她又找到王长玉,得知那笔钱一共是1500元,还未找到失主,周翠兰又将钱要了回来。
   王长玉的代理人表示,经当时在附近的村民郭士久和陆玉权作证,在周翠兰把钱交给王长玉后,王长玉直接把一叠钱放在三轮车上,并当着两位村民的面清点,这叠钱一共1500元。在整个过程中,王长玉没有把这笔钱据为己有的想法和行为。 
   “我捡的不是钱,是官司,”被告周翠兰在庭审时说,“没想到一时好心,竟换来一场官司。我只捡到1700元,为什么要我还8200元?”

周翠兰(左二)、第二被告王长玉(右二)拾金不昧成被告


周翠兰(左二)、第二被告王长玉(右二)拾金不昧成被告
 

被告是否捡到8200元

    庭审中,“原告是否丢失了8200元钱”和“被告捡到的1700元是否是原告所丢失的钱”成为本案的两个焦点。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显示,原告周继伟第一次报警称,自己丢失了4200元,但第二次报警时,丢失的钱数改为8200元。 
    周继伟解释,11月5日那天,他携带大约4200元钱和朋友去KTV喝酒,而后还向一个朋友借了4000元。当他发现钱丢失后,一时忘记了向朋友借的4000元,所以在第一次报案时说丢了4200元。后经家人提醒,第二次报警时纠正了具体数额。 
    经过激辩,周翠兰的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曾丢失了8200元,也不能说明是在何时何地丢的钱。原告称是邻居告诉他周翠兰捡到了他的钱,但这个“邻居”至今没有出庭作证。原告不能证明从周翠兰处拿的1700元是其丢失的8200元的一部分。建议法庭收缴周继伟拿走的1700元则另寻失主。 
    周继伟的母亲、代理人吴其花则称,这个案子已经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果失主另有其人,为什么至今没有人站出来认领。 
    由于原告周继伟对自己的主张缺乏有力的证据,经过法庭调解,原告现场撤诉。庭审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案件到此告一段落。 
    如今,这起由“周翠兰捡钱”引发的官司已经给原告和被告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开庭前,周翠兰的代理人吴成香律师说,这些天来,周翠兰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前几天还一度因血压升高而到医院挂水。她曾一度担心周翠兰能否坚持参与整个庭审过程。“做了好事却没有好报,老人一直想不通。”吴成香说。 
    失主方也称是迫于压力才做出此举。“我们打这个官司,并不是一定要两个被告还这8200元钱。”周继伟的母亲吴其花庭审后说,“现在很多人,包括周围的邻居都怀疑周继伟是否丢了8200元,虽然丢失的钱仍然没有着落,但我们要通过法庭证明我们。” 
   “最后以调解结案,我比较满意。”目击者王长玉在庭审结束后说,究竟“丢了多少钱”“捡了多少钱”,这些还是小事。“这个案子关系身家清白,只要法庭还我一个清白,一个公道就行。” 

“良心”案吸引社会各界关注
    
参加本案旁听的淮阴区人大代表庄建民认为,原告和被告所说的可能都是事实,最后法庭采取调解的方式结案,是目前最好的处理方式。“原告和被告毕竟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法庭调解不成功,不管怎么判,都为几家人未来的纠纷埋下隐患。”


“良心”案吸引社会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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