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吉林省工商局集中组织了对长春、四平、公主岭、双辽等地的果脯、蜜饯、豆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并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25%的果脯、蜜饯、豆制食品质量不合格。 本次抽检
2010年10月20日,吉林省工商局集中组织了对长春、四平、公主岭、双辽等地的果脯、蜜饯、豆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并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25%的果脯、蜜饯、豆制食品质量不合格。
本次抽检了长春、四平、公主岭、双辽等地区15个经营单位,46个生产厂家生产的65个批次食品。经检验,其中16个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75%。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标签、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上
苯甲酸是防腐剂的一种,国家有严格的限量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量使用或因为原材料中含有而带入产品中,将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标称天津宝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发”酸甜梅肉(150g/袋2010-03-25)、标称潮安县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利”好西梅(158g/袋2010-08-01),苯甲酸项目不合格。
二氧化硫残留量是增白剂二氧化硫在产品中使用后残留的物质。残留的二氧化硫在人体内可以氧化成强酸性物质不但破坏人体酸碱平衡而且对人体造成损害。标称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佳梦”甘草杏肉(280g/袋2010-07-25)、标称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亿心”香菠萝(凉果类70g/袋2010-01-10)、标称天津宝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发”水晶杏脯(120g/袋2010-04-01),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食品标签是对产品质量相关信息的明示,为消费者了解、选购产品提供依据。标签标示不准确,容易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判断。在不合格的16个产品中,12个产品为标签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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