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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强化慢性病补助管理力度 建立医保诚信体系

来源:人民网 2010-12-03 09:24:21

今天从大连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期,大连市加大慢性病补助管理力度,严厉查处慢性病检诊、慢性病就医等环节作弊、违规的医疗单位和个人,规范慢性病补助的准入管理和就医管理。  据介绍,2011年度慢性病新增人员初检工作已于11月底结束,大连市医保

  今天从大连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期,大连市加大慢性病补助管理力度,严厉查处慢性病检诊、慢性病就医等环节作弊、违规的医疗单位和个人,规范慢性病补助的准入管理和就医管理。

  据介绍,2011年度慢性病新增人员初检工作已于11月底结束,大连市医保中心于12月份对新增慢性病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将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初检合格人员既往就医信息,抽取30%复检。复检结果将作为慢性病认定的最终结果。被抽取复检人员未参检或复检不合格,大连市医保中心将重新核对初检病案,对住院或门诊就医时医生帮助患者编造病志、夸大病情,以及在检诊时作弊骗取慢性病待遇的情况进行查处。首先要追究检诊医院责任:依据《慢性病定点检诊协议书》,按病种补助最高限额的十倍核减检诊医院费用。其次要追究参检患者责任:市医保中心将建立违规人员档案,5年内不允许违规作弊人员参加慢性病检诊。

  年底前,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2010年享受慢性病补助待遇人员的全年就医情况进行集中核查。通过网上审核就医信息和实地比对定点医疗单位的实际交易明细等监管措施,查处医疗单位和慢病患者超量购药、串换药品、购买非补助病种药品、发生补助病种不相关检查费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情况。经查实违反《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书》的定点单位,下达《违反服务协议通知书》,扣回违规费用,并按九倍核减结算费用,终止慢性病服务协议。对违规就医的慢性病患者,按医疗保险相关文件规定,追回违规费用,根据情节取消待遇。

  另外,每年1月份,所有慢性病患者都可以重新变更一次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到新选定的医疗单位办理登记即可。为规范定点就医管理,确保慢性病患者在每年1月份按就医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就医单位,大连市医保中心对诱导慢性病患者选定点而张贴广告、发送宣传单、礼品、提供免费体检等定点单位进行查处,诱导慢性病患者选定点将被终止慢性病服务协议。

  据悉,大连市将实行医疗保险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单位和慢性病门诊补助人员信息化诚信档案,跟踪管理慢性病待遇人员就医情况,实行诚信度评定,对有不诚信医疗信息的医疗单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核查。对终止服务协议的违规医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续签服务协议。对检诊作弊、就医违规取消待遇人员,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计算机限制申请待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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