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报告中提到,中小企业反应较强烈的问题仍然是融资困难,因此,相关部门应下大力气解决中小
据省中小企业厅统计,截至2009年,全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达到了176.89万户,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了1075.83万人,占我省就业人数的76%。新增就业岗位的85%是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提供的。
然而,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他们反应较强烈的问题仍然是融资困难。由于资金紧张,企业很难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原材料供应、生产以及销售等方面的稳定协作关系,使企业在自我发展和市场开拓方面严重滞后。造成企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既有一些金融机构在信贷取向上偏重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设置门槛高等因素,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失真、诚信度低达不到银行放贷要求的原因。
报告指出,为了下大力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落实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奖励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参与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搭建多元化的资金供需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集合发债、私募基金、风险投资、产权交易及金融租赁、民间借贷、典当等进行多元化、多渠道融资。建立中小企业诚信评价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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