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之一。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诚信是人的修身之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曰:“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
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之一。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诚信是人的修身之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曰:“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
对于市场经济来说,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作为中国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的意义尤为重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秘书长陈毓圭深刻指出,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是行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能才有服务经济社会的广阔天地。
据有关研究表明,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每收1元审计费将带来470元的纠错成效。在2004-2009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中,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调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高达3055亿元,为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和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今客户就是上帝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是注册会计师的大客户,然而注册会计师却敢于对他们说“不”。毋庸置疑,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水平日益提升。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人不讲信用,社会上无立足之地。行业无信誉,在市场上无生存之空间。诚信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长远发展之基。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于1980年。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成为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力量。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立家之本、发展之道。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精神品质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和发挥,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诚信。没有诚信,注册会计师行业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根本宗旨就无从谈起。
注册会计师行业历来十分重视诚信建设。财政部领导多次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牢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理念,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通过制度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夯实行业诚信的基础,把诚信理念贯彻到各级注协的管理服务实践中,贯彻到每一家事务所和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实践中,以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行业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中注协刘仲藜会长也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诚信是行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诚信。尤其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更好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度,把行业的诚信建设抓紧抓好。
作为行业法定管理组织的中注协,一直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锻造市场经济诚信链条为己任,把诚信建设列为协会中心工作和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从成立初期提出“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理念,到提出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将行业的人才建设、标准建设、继续教育、执业质量检查等各项工作纳入诚信建设的框架,形成了以职业道德守则为核心、以诚信信息监控系统为技术支持、以相关制度机制为保障、以诚信宣誓和自律公约为引导的行业诚信体系,不断夯实行业发展的基石。
2009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强调指出,“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长远发展之基。要进一步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要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积极探索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有力推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陈毓圭秘书长说,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和挖掘注册会计师诚信的内涵和具体要求,继承传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全面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礼记·中庸》曰:“言顾行,行顾言”。古代哲人要求言行一致,诚信守法。为进一步深化行业诚信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博大之胸怀,立市场之新隅,建立诚信信息监控体系,提高行业运行透明度,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中。
在全面总结诚信档案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中注协启动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运行的透明度和信息化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行业诚信建设。
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以“注册”为枢纽,贯穿执业行为始终,具有“全面记录、实时监控、有效披露”三大功能。一是执业信息的记录功能,在监控体系中全过程、全方位记录会员执业信息。二是异常情况的监控功能,监控体系通过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培训、诚信行为等信息的记录和分析,提示、锁定异常情形,引导监管工作,实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纠正。三是诚信信息的披露功能,在全面记录和反映的基础上,及时向公众披露会员相关信息,让公众监督、专家评判、市场选择。通过诚信信息监控体系,一方面为加强行业监管创造条件,敦促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专业能力和诚信品质;另一方面,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相关信息展示在阳光下,为公众监督行业提供便利。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监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保证。中注协制定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保证监控体系建设有章可循。其中,《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则、种类、具体内容、渠道,以及信息披露各方责任等进行了规范。制度明确规定,对外披露的信息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与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专业资历信息、继续教育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二是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执业质量、诚信水平相关的信息,包括登记注册信息、执业资质信息、执业网络信息、人员信息、最近3年的奖惩信息等;三是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和专业贡献的行业综合信息,包括全行业的收入信息、人员信息、专业贡献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信息和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等。
经过几年的努力,行业诚信信息监控体系全面建成并上线运行。全国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相关信息,已经上网可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左传》云:“信,国之宝也。”指出诚信是治国的根本法宝。正如王安石所言:“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规范的制度建设是行业发展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强化行业诚信制度约束。
在行业发展的不同时期,根据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对诚信和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中注协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职业道德制度规范,规范会员执业行为。
1992年9月,中注协发布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试行)》(下称“《试行守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做出规范。《试行守则》提出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为今日注册会计师们所津津乐道,而其关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能力、对同业和委托单位的责任,以及业务承接等方面的规定,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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