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联合会在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公正、保密和非盈利”原则,经企业自愿申报、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和行业专家评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业信
公示期为10天(2010年11月24日-12月3日)。公示期内,对这些企业的评价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用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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