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三大留学陷阱曝光 留学消费者莫中圈套

来源:信息时报 2010-11-23 11:19:00

近两年,国内个别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缺乏诚信,进行违规违章操作,欺骗欺诈消费者,其中利用不规范留学合同所引发出的问题和矛盾突出。专家指出,消费者应选择合法中介,同时谨防三大留学陷阱。 陷阱1 巧立名目收费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办理出国

    近两年,国内个别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缺乏诚信,进行违规违章操作,欺骗欺诈消费者,其中利用不规范留学合同所引发出的问题和矛盾突出。专家指出,消费者应选择合法中介,同时谨防三大留学陷阱。

陷阱1 巧立名目收费

    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办理出国手续通常“需要”一些费用:登记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邮寄费等,这些费用看上去名正言顺,而且数目也不大,但积少成多,中介机构可以狠狠地捞上一把。

    专家点评:支付费用时,对含糊不清的收费项目要了解清楚,不可因为数目小而“一叶障目”,最后成了“冤大头”。

陷阱2 小学校包装成名校

    “稻草变金条”也是一些不法留学中介机构惯用的把戏。在中介机构的精心策划下,国外的二三流学校被“加官晋爵”,变成了“国际性大学”;位置偏远、人口稀少的小镇竟然能提供“丰富“的打工机会;一个有30名中国学生、2名泰国学生的班级也可称为“国际化学习氛围”等。

    专家点评: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大好前程寄托在中介机构的“一面之词”上面。了解信息的有效渠道一是参加国外大学直接派代表来举行的招生面试会;二是参加教育展;其三是选择两国政府认可学历的、正规的大学、学院和中学。

陷阱3 编造假材料

    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赚取高额中介费,不惜弄虚作假,帮你编造假材料,甚至花钱雇人代考,把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出国。一旦露馅,中介机构便把责任一推了之,费用却照收不误。留学生在国外仍将面对资金不足、学习能力低、被揭发等诸多问题,令留学之路“险象环生”。

    专家点评:造假不明智。一来如果被国外大使馆官员发现,学生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再申请同一个国家。而且在目前造假风愈刮愈烈的情况下,大使馆早就纷纷采取各种打假和防伪措施,扎紧“篱笆”。其二,因为虚造学历文件,学生的真实学习能力跟不上学校的要求导致无法毕业的案例屡屡发生,令人痛心。

移民看台

部分移民中介“全额退款”有猫腻

    近年来广州移民市场整体呈现规范发展局面,非法中介得到有效控制,但是,仍有一些移民中介在移民申请程序上进行违规操作,打着“申请时间短,不成功全额退款”的承诺招摇撞骗。据记者调查,目前市场上移民陷阱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陷阱1 申请时间做文章

    一些中介机构为吸引消费者,在“申请时间”上打擦边球,如加拿大投资移民,就有中介机构打着“6个月可获面试,成功率高,直接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对此,信义海外资深顾问分析,这里的“6个月可获面试”只是说申请者可能在6个月的时间中获得面试的机会,但是获得面试的机会并不一定能通过,而且通过了面试还有很多其他程序需要通过。这容易让消费者误解成6个月内可通过面试。对此,消费者要提防。

陷阱2 申请价格藏猫腻

    准备申请移民的时候,正规移民中介都会给消费者一个详细的费用清单,以及承诺不成功退款的协议。但是,一些移民中介机构抓住消费者“不成功可以拿到退款”的心理,给申请者一个笼统的费用清单,然后在办理过程中以各种名目收费;若不成功,退款就以清单上为准,使消费者有口难辩。

    对此,某移民公司董事长罗凤池指出,移民申请费用应包括三大方面:中介费、政府收取的申请费以及申请文件费用;移民中介公司能退的费用是中介费;消费者对此应注意。

陷阱3申请项目模糊条件

    NB省提名计划要求投资额为12万加币,当移民申请人在NB省开办一项生意,NB省政府将最多返还6万加币给申请人作为创业资金。而国内一些顾问公司则以“NB省提名计划,只需6万加币”大肆宣传,断章取义,蒙骗客户。类似的情况在曼省、沙省以及PEI的提名计划宣传中也同样存在。罗凤池提醒消费者,应先了解移民项目的产生背景再作决定。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信用卡号后4位泄露或被盗刷


网络 2014-01-23 13:42:22

警方揭秘电信诈骗常用伎俩


网络 2014-01-15 17:43:00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