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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诚信信息助力企业发展

来源:浙江日报 2010-11-19 11:12:46

冲破信息藩篱,共享诚信信息。2009年7月初,永康市国税局与当地金融部门合作开展税银诚信信息共享工作。据悉,税银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试点以来,取得了国税机关、金融部门和企业三方共赢的积极效果,不仅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降低了金融部

  冲破信息藩篱,共享诚信信息。2009年7月初,永康市国税局与当地金融部门合作开展税银诚信信息共享工作。据悉,税银诚信信息共享机制试点以来,取得了国税机关、金融部门和企业三方共赢的积极效果,不仅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降低了金融部门的信贷成本,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也使中小企业税收大幅增长。

  搭建税银信息共享平台

  众所周知,一方面,国税机关掌握着大量政策信息资源和纳税人的经济信用信息资源,由于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国税机关与银行和发改、财政、经贸、海关等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比较低,形成信息“孤岛”,这些国税机关所掌握的纳税人经济信用信息未能在银行等金融部门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金融部门担心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核实成本与信贷收益又不相称,渴望得到国税机关的支持和帮助。

  为此,永康市国税局与人民银行携手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按照规定时限的要求,及时将与本部门涉及共享的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并传输。强化年度考核,严格奖惩。将信息共享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信息报送部门的考核,重点考核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明确信息共享范围成为重中之重。由当地市政府牵头,永康市国税局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各商业银行之间建立税银协作机制,国税机关与人民银行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过电子数据共享的方式按季度由国税机关向人民银行提供税收增幅较大、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名单,人民银行则向国税机关提供企业新增贷款情况和还贷记录情况。

  有助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永康市国税局经过分析论证,确定将永康市纳税200强以外、年纳税20万元以上、连续2年销售和税收增长10%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作为信息资源共享对象。具体操作程序包括:一是初步筛选。按设定条件,先由国税机关通过税银经济信用信息共享辅助平台进行初选,将入围企业推荐给人民银行。二是联合走访。国税机关与人民银行对入围企业开展市场、效益、纳税情况调查,确定一批“有市场、有税收、有效益”的对象。三是信息共享。召开国税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三方”恳谈会,经过征询企业意见,由国税机关、人民银行向全市金融机构提供经过双方审核确认的企业信息。

  纳入信息共享的企业,永康市国税局在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评定中充分考虑企业还贷信用因素。金融机构则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将国税机关传递的信息及时归档,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防范和管理水平。

  信息共享实现三方共赢

  税银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是国税机关服务企业、搞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它使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成本降低、信贷审批速度显著提高。由永康市国税局推荐的735户中小税源企业,年内新增贷款额度158,590万元,实际已新增贷款102,481万元。125户国产设备进项抵扣企业年内新增贷款额度255,795万元,实际已新增贷款115,713万元。25户高新技术企业年内新增贷款额度65,959万元,实际已新增贷款31,157万元。36户本地产品出口规模达标企业新增贷款2,061万元。

  另一方面,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大幅度增长。由于信贷扶持力度的加大,1-6月,永康市工业中小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平均增长36.1%,高出200强企业平均增幅20个百分点,全市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型一般纳税人1-6月入库增值税9,320万元,同比增长44.3%,高出全市同期增值税增幅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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