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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化纤协会 2010-11-09 14:43:47

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关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关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精神,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指导下,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开展了化学纤维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企业信用评价方案。该方案已通过了整规办和国资委组织的专家组评审论证。2008年5月,商务部办公厅和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确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协会。

  2008年10月在中国化纤协会第四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上,代表们听取并讨论了行业信用建设与企业信用管理的有关事宜,启动了化纤行业的信用建设工作。之后,又进行了相关方案的完善、指标体系的调整、制度的建立、机构的组建等有关准备工作,并于2010年9月4日召开的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化学纤维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总体方案(暂行)》、《中国化学纤维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暂行)》及其信息管理办法、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文件,现有关文件已完成向商务部信用办、国资委协会办的备案工作。中国化学纤维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化纤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

  遵循会员单位自愿申报,评价过程透明,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统一办法、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价。

  二、化纤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的工作程序

   参加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按照“申报-提交材料-信用评价-公示-终审-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的程序进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在以下网站上发布评价结果: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网(www.ccfa.com.cn)、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和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n.com),并呈送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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