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质监局日前与湖北、山西、河南、安徽、江西5省质监部门签署了《中部6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建立中部地区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着力推动企业把质量总体水平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此举将全面推进我省“质量
省质监局日前与湖北、山西、河南、安徽、江西5省质监部门签署了《中部6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探索建立中部地区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着力推动企业把质量总体水平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此举将全面推进我省“质量兴湘”战略的实施,合力提升“中部质量”。
据省质监局副局长周笑春介绍,合作协议将加强中部六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的动态更新与信用等级的实时评价,整合企业质量档案以及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监督检查、表彰奖励、违法违规、重大事故等信息资源,实现企业质量信用管理体系的统一性、兼容性。这意味着我省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在中部其他5省实现互认。在中部6省区域内,质量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享受同等优惠政策,而质量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将受到联合监管。
根据这一协议,中部6省质监部门还将建立企业质量诚信宣传协作机制,通报、查询企业的产品抽检报告、违法违规行为等动态信息,每年联合公布一批质量信用良好企业,曝光一批严重失信的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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