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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公布抽检结果 福州三成电动车不合格

来源:中金在线 2010-11-04 15:52:44

昨日,省质监局公布了质监部门对福州市在售目录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抽检的结果,在抽检的55批次电动车中,有18批次的电动车抽检不合格,不合格率占三成多,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最高车速”和“电动机功率&rd

    昨日,省质监局公布了质监部门对福州市在售目录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抽检的结果,在抽检的55批次电动车中,有18批次的电动车抽检不合格,不合格率占三成多,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是“最高车速”和“电动机功率”。

  质监部门表示,按照福州市质监局公布的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申报条件,合格电动自行车标准与技术指标中有关“最高车速”和“电动机功率”的规定分别为“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和“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

  “此次抽检不合格项目超标的范围不会太大。”据介绍,此次抽检的18批次的不合格电动车中,“最高车速”项目抽检中超标最大的也只有25公里/小时。而“电动机功率”超标最多的范围在4-5瓦。质监部门表示,由于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车速超标易引发交通事故,如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将存在严重的交通隐患。而电动机功率超标是车速超标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隐患之一。

  据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质监局已将以上抽检情况通报交警部门,暂停了不合格车型的上牌资格。下一阶段,质监部门还将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的监督抽查,督促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经销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要求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

  如何选购电动车?注意“一证四符合”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应特别注意“一证四符合”:“先看是否具备厂家的‘检验合格证’。”质监局相关人士介绍,除了看一证外,还要看合格证上的四个符合,即标注的型号与合格电动车目录一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车架号与车身上的刻码号相符合,且必须为15位,电机号与车电机盖上的刻码号相符合。

  “消费者还要特别注意电动车功能档位、刹车装置和车灯反射器等方面的调试和检查。”该人士说。他还特别提醒消费者应注意电动车所使用的电池,配备锂电池的电动车应使用专用的锂电池充电器,如果使用铅酸电池充电器,由于充电原理不同,很可能会导致充电过程中电池爆炸起火。所以如果购买的电动车原配锂电池,更换为铅酸电池后也应及时更换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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