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们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入户普查员,我们需要进您的家里登记人口普查所需的信息。”类似这样的话语,从11月1起,会陆续在每一户家庭的门口响起。 11月1日,被称作“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
11月1日,被称作“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从即日起至10日,600多万名普查人员将走访每一户家庭进行人口普查。而如何让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展开,并保障公民个人信息不被泄露也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心的话题。
首次为普查专门立法
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为人口普查专门立法,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谈到立法的意义,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普查机构的设立,普查人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普查经费的安排,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处理和发布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依法行政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公民对自身权益包括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依法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维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合作,切实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成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该条例为人口普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制度上的保障。条例从普查人员、组织、经费、数据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保障了人口普查的全面性、普查的可执行性、数据的真实性、普查资料的保密与公开性。
监督方式防骗必读生意骗场亲历故事维权律师专家提醒诚信红榜失信黑榜工商公告税务公告法院公告官渡法院公告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网站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技术研究市场研究信用评级国际评级机构资信调查财产保全担保商帐催收征信授信信用管理培训
华北地区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北天津北京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华南地区广西海南福建广东华中地区江西湖南河南湖北东北地区吉林黑龙江辽宁西北地区青海宁夏甘肃新疆陕西西南地区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