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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网上申报停止 信用不良记录每条扣20分

来源:聚焦鹏城 2010-11-02 15:25:48

昨日起,深圳停止本年度市外招调员工和积分入户的信息申报,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首页办事大厅页面上的“招调员工个人条件评测”、“招调员工企业申报系统”、“积分入户个人

    昨日起,深圳停止本年度市外招调员工和积分入户的信息申报,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首页办事大厅页面上的“招调员工个人条件评测”、“招调员工企业申报系统”、“积分入户个人条件评测”三项外网申报功能都停止系统服务。

    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的信息申报工作9月30日开始,全市统一的入户分值近期将划定并公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分值达到60分以上的全市所有申报信息统一进行预审,在全市年度招工入户指标的总盘子内根据申报情况及招工计划执行情况统一确定全市入户分值,按照申报人员积分排序统一下达招工计划指标。信息预审、公示和下达计划指标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5日,申报材料的时间为11月15日至12月6日。

■ 温馨提醒

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每条扣20分

     全市确定统一的入户分值后,达到入户分值的人员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达到入户分值人员公示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操作指引(2010年度)》的要求,到个人信用查询点申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的,将被统一导入积分入户系统,每条扣20分。《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应与其他积分入户书面材料一并提交。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人员也一并下达计划指标。

    下达计划指标以后,工作人员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系统将根据每个拟招人员的申报情况自动生成个性化的积分入户材料清单和招调员工材料清单,拟招人员应当按照2份清单的要求准备送审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政府招调工业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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