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樊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从2005年开始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迄今已经六年。六年来,襄樊市工商局与市文明办携手,采取“三抓”措施
襄樊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省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从2005年开始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迄今已经六年。六年来,襄樊市工商局与市文明办携手,采取“三抓”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共开展了三届(2005-2006、2007-2008、2009-2010)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评选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有210多家市场(商场、超市)踊跃参与了“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有21个市场连续三届被评为“襄樊市文明诚信市场”,其中:5个市场连续两届被省局和省文明办联合授予“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称号。文明市场创建活动激发了市场开办者的创建热情,增强了市场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意识,为促进市场消费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工商部门的做法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反响。2006年,襄樊市工商局被省局、省文明办联合授予全省“创建‘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抓住“三个关键”,强化创建工作的主动性
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能否顺利开展,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政府重视、部门支持、市场业主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为此,该局在创建活动中抓住“三个关键”:
(一)抓住地方政府重视这个关键。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选活动,只有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方能顺利地进行。省工商局、省文明办文件下发后,该局迅速将文件精神和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想法向襄樊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明确要求,要把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选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全市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抓住有关部门支持这个关键。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选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工商部门一家来完成这项工作,难度很大。为了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该局积极与襄樊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新闻媒体单位进行沟通和联系,得到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该局和市文明办联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并下发了《襄樊市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共同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选活动。
(三)抓住市场开办者参与这个关键。市场开办者是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主体,只有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六年来,该局共走访市场开办者(业主)216家,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92场次,增设宣传标语牌95块,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12次。该局先后与襄樊市大世界市场等35个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代表座谈,得到市场业主的热烈响应,全市216家市场(商场、超市)踊跃报名参与,出现良好的创建局面。
抓好“两个规范”,强化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评选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因此,该局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坚持抓好“两个规范”:即一手抓软件规范;一手抓硬件规范。
(一)狠抓软件规范。即抓好市场开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的规范。一是围绕规范市场开办者经营行为抓创建,强化业务指导。该局深入到市场,现场指导市场开办者,健全市场管理机构,完善市场服务设施,落实市场消防安全、卫生、消费者投诉管理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市场《消防许可证》等证件并降低收费标准,为申报文明诚信市场积极创造条件。全市各个创建市场业主对照创建标准,积极整改,服务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襄樊市大世界市场是一家大型水产批发农贸市场,市场开办老板主动请樊城工商分局进场帮助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指导文明创建。二是围绕规范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抓创建,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打击制假售假、短斤少两、短尺少寸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消费者申(投)诉率明显下降;要求市场经营户认真落实自律责任,多数市场经营户均能做到文明诚信经营。与此同时,许多县(市、区)纷纷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星级经营户”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文明诚信经营户”和“星级经营户”1000余户。这些举措的实施,使广大经营户经营行为明显规范,文明诚信经营意识显著增强。
(二)狠抓硬件规范。即改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市场形象。近几年,该局以文明诚信市场创建为契机,积极帮助市场业主加强市场硬件规范建设。一是指导市场业主不断完善市场经营设施。更新防火、防盗及供水排水及卫生等服务设施;彻底治理“脏、乱、差”,改善市场卫生环境:二是帮助市场业主拓宽市场服务内涵。全市56个市场成立了货运客运服务队、餐饮服务队,为市场经营户和购货消费者提供运输及饮食服务;对外地在本市场经营的业户,帮助办理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提供生活住房房源;帮助业户子女就学等。促进了市场经营设施和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使全市涌现出一批交易活、环境优、档次高的文明诚信市场。
抓好评审质量,确保文明市场的示范性
为了确保评选出的“文明诚信市场”名副其实,该局在开展创建评选活动中,一是对创建评选活动采取了企业自查、县级工商部门和文明办审查、襄樊市局和市文明办联合检查验收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层层把关,确保评选出的“文明诚信市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企业自查,即企业认为自身符合“文明诚信市场”条件的,自愿按程序申报;县级工商部门和文明办审查,即对照“文明诚信市场”评选标准,逐条对照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场,联合予以命名表彰;对于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热情很高、但自身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市场,积极帮助整改,搞好业务指导,帮助市场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进入“文明诚信市场”行列;对经过帮助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鼓励企业积极进取,向“文明诚信市场”靠拢。襄樊市局和文明办联合检查验收,即联合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深入市场(商场、超市),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查看、走访消费者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申报的“文明诚信市场”的制度建设、市场管理、环境卫生、市场服务、守法经营、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同时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研究,严格把好评审关。二是媒体公示。对每一个申报的“文明诚信市场”,都要在《襄樊日报》上进行公示、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事后监督,即把拟命名表彰的“文明诚信市场”名单分别提交工商系统各监管执法机构(公平交易分局、工商所经济检查队等),广泛征求意见。看是否有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凡是社会群众不满意或者有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行为的市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诚信市场”荣誉,确保了“文明诚信市场”的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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