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流通领域中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进行质量监测,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堡狮龙来电显示电话机、楚斯特USB光电鼠标、奥尼网络摄像头等产品。 此次监测主要问题是部分商品未进行环保标识及零部件的铅、镉、六价铬含量
近期,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流通领域中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进行质量监测,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堡狮龙来电显示电话机、楚斯特USB光电鼠标、奥尼网络摄像头等产品。
此次监测主要问题是部分商品未进行环保标识及零部件的铅、镉、六价铬含量超出SJ/T 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2007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电子电器产品必须依照标准要求标明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和含量、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及包装物材料名称。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实施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有效监测,净化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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