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的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持久地推进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等15个单位,联合部署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全省再次掀起学习贯彻
为推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公民的诚信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持久地推进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等15个单位,联合部署开展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全省再次掀起学习贯彻《消保条例》、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高潮。省第八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和省消协首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向全省广大经营者郑重发出倡议:
一、开展诚信活动,增强诚信意识。大力开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宣传教育等活动,积极参加3·15维权、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踊跃参与创建消费者满意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和员工“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诚信服务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完善诚信体系,夯实诚信基础。从商业信用、生产管理、文明经营、售后服务和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诚信制度,加强以信用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夯实诚信兴商基础。
三、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性能、标识、包装等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的舒心。
四、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在生产、经营和服务中,严格遵守商业道德,童叟无欺,杜绝生产、销售假劣商品,明折明扣,不做虚假宣传,信守合同,履约践诺,公平竞争,坚决抵制各种商业欺诈行为,主动接受消协、工商、商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的监督,积极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提高服务水平,履行服务承诺。不断完善客户服务体系,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健全客户服务机构,加强与消协投诉和解联络机制建设,加大对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完善服务标准规范,做好售后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把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作为取信于消费者的实际行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维护消费权益,勇担社会责任。注重经济效益,更重视社会效益,不断强化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热心公益事业,主动回馈社会,勇担良好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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