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本市持有《诚信手册》的房地产企业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制度,被评为诚信不合格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将被给予警告、资质降级或取消资质等行政处罚。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本市持有《诚信手册》的房地产企业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制度,被评为诚信不合格的房地产行业企业,将被给予警告、资质降级或取消资质等行政处罚。
今后,房地产企业及其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由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信息网设立的佛山市建筑及房地产诚信管理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查阅公示信息。 记者翻看《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发现很多市民关注的问题列入了评分内容,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误导消费者的将减5分;因拖欠工程款或未按期支付劳动工资、依法购买保险,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减15分;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减15分;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向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催缴有关费用的减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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