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09年,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按照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关于评选吉林省机动车维修诚信企业的通知》(吉运联[2009]5号)精神,省汽车维修协会按照《吉林省机动车维修诚信经营企业评估
2006年至2009年,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按照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关于评选吉林省机动车维修诚信企业的通知》(吉运联[2009]5号)精神,省汽车维修协会按照《吉林省机动车维修诚信经营企业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考核,广泛开展了机动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比活动。通过活动,提高了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维修质量,建立了行业的诚信机制,切实起到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经各地推荐和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考核验收,对全省拟评的机动车维修诚信企业在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半个月后,未接到投诉和举报,符合表彰规定,现决定授予:吉林省委机关汽车修配厂等68家单位为“吉林省第二届机动车维修诚信企业”称号,并颁发奖牌。
望全省机动车维修企业以“诚信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和国家有关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机动车维修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推动全省机动车维修诚信企业评比活动的开展,促进维修行业诚信机制的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今后要将行业诚信活动作为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长期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通过典型示范推动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维修行业守法经营、接受监督,诚信为本、公平竞争,尊重客户、热忱服务,弘扬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规范作业、保证质量,文明生产、保护环境,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科技兴业、开拓创新的目标。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促进维修行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全省机动车维修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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