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局构筑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信用评价体系
来源:SFDA网站
2010-10-15 15:38:18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保障药品质量,甘肃省甘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与区卫生局共同制定了《甘州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对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年度为周期,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保障药品质量,甘肃省甘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与区卫生局共同制定了《甘州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记分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对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年度为周期,根据违法违规情节的轻重,依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一年内未发生违法行为且不良行为记分在10分以内的,可评定为良好信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分在11分以上,30分以下的,评定为信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分在31分以上,50分以下的,评定为信用警告单位;不良行为记分在51分以上,8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良信用单位;不良行为在81分以上的,评定为严重不良信用单位。对药品使用管理的良好信用单位和失信单位分别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良好信用单位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联合在全区卫生系统通报表扬,减少日常监督检查次数或者抽验频次;对信用警告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通过近一年多的实际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监督检查效能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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