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形象,提高维修服务质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于10月11日开始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三类机动车及一、二类摩托车和其
为进一步提升首府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形象,提高维修服务质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于10月11日开始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三类机动车及一、二类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本次考核结束时间为11月30日。
据了解,参加质量信誉考核的维修企业必须根据本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上记载的内容和要求,对本企业在考核规定期内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自评和总结,填写《质量信誉考核表》后,向当地运管分局提出考核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服务质量事件、违章经营情况、投诉情况、企业获得市厅级以上集体荣誉等佐证材料;企业就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环境保护、遵章守纪和企业管理等质量信誉考核所涉及内容的总结;携带企业公章。
考核内容和等级要求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从业人员素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环境保护和企业管理七项指标。考核企业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实行计分制。考核地点:呼市企业在呼市运管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分局考核;各旗县企业在所属各旗县运管分局考核,联系电话:221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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