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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房屋中介遍地开花 信用危机考验中介

来源:新疆都市报 2010-10-04 09:33:00

二手房中介机构犹如雨后春笋遍布乌鲁木齐街头、小区周边。是什么原因使其“遍地开花”?“开花”后的结果又是什么?是让市民受益还是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产业? 面对中介公司并非公平的合同,多种变

    二手房中介机构犹如雨后春笋遍布乌鲁木齐街头、小区周边。是什么原因使其“遍地开花”?“开花”后的结果又是什么?是让市民受益还是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产业?

    面对中介公司并非公平的合同,多种变相“索”钱的潜规则,逃不出中介“手掌心”的房源,市民如何寻求到一条轻松、快速的购房途径呢?

莫名接到法院传票

   7月的一天,晓云正在家中忙着收拾东西,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晓云打开门,一名男子送上了一份快递。晓云接过一看,顿时傻眼了。原来这是一份来自法院的传票。仔细一看,是二手房中介公司为索要中介费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坐在沙发上,晓云苦思冥想,“不对呀,我们最终是通过法院调解才买下了这套二手房,中介公司的义务没有履行到,为什么在事情已经解决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又跑出来要钱呢?”

    晓云想起,由于吕某通过这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委托卖房,因此想购买吕某房屋的人,必须通过这家中介。也就是说,只有这家中介有权出售吕某的房屋。若买卖房屋不通过中介,吕某将承担违约责任。为此,吕某会因为不愿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和晓云单独交易。因此,晓云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房合同。

     这份合同明确约定: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按揭贷款,并在房屋手续完全交接清楚的情况下,晓云将付给中介佣金5500元。

    晓云当时的考虑是:根据合同上的约定,只有成功交易后,她才应支付中介佣金,如果不成功自然就不用付佣金了。

    二手房中介机构犹如雨后春笋遍布乌鲁木齐街头、小区周边。是什么原因使其“遍地开花”?“开花”后的结果又是什么?是让市民受益还是催生了一个新兴的产业?

    面对中介公司并非公平的合同,多种变相“索”钱的潜规则,逃不出中介“手掌心”的房源,市民如何寻求到一条轻松、快速的购房途径呢?

莫名接到法院传票

    7月的一天,晓云正在家中忙着收拾东西,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晓云打开门,一名男子送上了一份快递。晓云接过一看,顿时傻眼了。原来这是一份来自法院的传票。仔细一看,是二手房中介公司为索要中介费将自己告上了法庭。

    坐在沙发上,晓云苦思冥想,“不对呀,我们最终是通过法院调解才买下了这套二手房,中介公司的义务没有履行到,为什么在事情已经解决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又跑出来要钱呢?”

    晓云想起,由于吕某通过这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委托卖房,因此想购买吕某房屋的人,必须通过这家中介。也就是说,只有这家中介有权出售吕某的房屋。若买卖房屋不通过中介,吕某将承担违约责任。为此,吕某会因为不愿承担违约责任而拒绝和晓云单独交易。因此,晓云就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房合同。

    这份合同明确约定:成功办理过户手续及按揭贷款,并在房屋手续完全交接清楚的情况下,晓云将付给中介佣金5500元。

    晓云当时的考虑是:根据合同上的约定,只有成功交易后,她才应支付中介佣金,如果不成功自然就不用付佣金了。

■记者调查

利润高门槛低 一条马路7家中介

    9月29日,记者走访发现,在乌鲁木齐繁华的阿勒泰路、仓房沟路、新华南北路、五星路等楼群密集的地方,分布着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甚至一条路上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挨在一起。

    记者在仓房沟沿街铺面看到,一条路上共有7家二手房中介公司,规模不一。几乎每隔1000米就有一家。并且在这些中介公司几乎都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在房产局进行备案。而这样做,“说白了,就为了逃避一些不必要的费用。”一家中介公司的员工说。

    房产大巴扎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乌鲁木齐二手房累计成交面积达148.68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7.58%。进入2010年,乌市繁华路段的二手房价几乎与新房价格媲美,还大有上涨之势。

    但和二手房市场的发展速度与规模相比,中介服务机构的整体素质偏低。相关数据显示,乌鲁木齐400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只有40家左右在房产局备案。加上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多数中介机构和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按照建设部《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

制造虚假人气 房价层层加码

    一套房子或许有十家中介公司抢着卖,中介公司里的每个员工都带购房者看房,无论是你买还是不买,似乎看房的人都很多、房源的“人气”很旺。这一切给买方造成了很大的购房压力,“这房是不是很多人在抢啊?我是不是应该快快出手?”

    “所有这一切,就造成了供需不足的假象。”某中介公司内部人士透露。

    而中介公司为了显示自己的房源多,便打出各种的宣传资料贴在自家的门店上。由于路过的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一看有人卖出的二手房报价50万元,就以为自家的房子也可以卖到这个价位,还有人认为,“他的房子都报50万元了,我报51万元也没问题吧,我装修还花了不少钱呢。”

    所以,这个价位通常是居民的心理价位,而真正的市场指导价又是谁在指导呢?

    由于中介公司铺天盖地地将房源揽入自己“怀中”,互相之间众口一词,使人们卖房买房时已经无法脱离“中介”二字,而中介公司借机将二手房交易神秘化,利用复杂的专用合同牵制买卖双方不能独立交易。实际情况是,中介掌握了卖方的信息,他们所做的仅仅只是给买方提供了一条服务信息。

    据业内人士分析,二手房中介也只是提供了一纸合同,并督促买卖双方办理进度,所以近几年来,这种低投入高回报又没有风险的行业,在全国各地风靡而起,甚至一个小区内存在四五家中介公司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试想,靠这个吃饭的人多了,东西自然就涨价了。

■律师说法

“诚信危机”呼唤行业自律

    诚信是社会的无形资产,也是企业立足社会、健康前行的强大动力。然而,乌鲁木齐个别二手房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缺失,使房产中介业界乱象丛生,凸显“诚信危机”,使行业和消费者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也受到了无端的伤害。

    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宇表示,房地产中介公司之间由于交流少,行业缺乏自律,缺乏一些规章制度来规范自身行为,是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同时,在目前高房价背景下,中介的违规行为无形中加重了交易的成本,其经营行为有待通过相关法规规范。

    何宇还提醒市民,姓名不要随便签,一旦签了,有时就得承担相应责任。

■权威提醒

网上挂牌签约

保护三方利益

    在乌鲁木齐,有一种方式可有效地保护卖家、中介公司、买家三者之间的利益。

    乌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在这三种关系中,一直存在着一种相互不被信任的关系,但在交易时,又不可避免地相互发生关系,而在交易期间不乏某中介公司欺骗消费者卷款跑路、买卖双方私下进行二手房交易,达成协议后又毁约、或是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里没有给委托人卖出房屋等违规行为。因此,网上挂牌、统一合同,成为二手房交易的必备凭证。

    为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乌鲁木齐在2009年出台的《乌鲁木齐市房屋网上挂牌受理凭证》和统一使用由乌市房产局提供的统一标准合同(又称委托协议),成为办理交易手续的必备凭证,凡是没有签订统一合同的,将无法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二手房买卖的相关手续。买卖双方只有签订了统一合同,才能成为到房产管理机构投诉的有效凭证。

    另外,在登记申请前,交易当事人应与房屋经纪机构、担保公司签订制式《房屋居间协议》。受理窗口将此协议作为必收要件予以收取。房产经纪机构、担保公司挂牌前须严格按《业务规范》要求,向委托人全面、详细询问相关房屋情况,并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资料,并告知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情况及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在网上挂牌公示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网上签约,申请双方依据签约单到税务部门纳税。

    进行网上挂牌、签约的房屋,受理时如出现错误,由受理人员在说明栏中予以标注,并开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当事人,其间产生问题纠纷由该房屋挂牌签约经纪机构、担保公司全部承担。如果双方出现纠纷,将按标准合同约定进行调查处理。这一系列工作在规范卖方、房屋经纪机构、担保公司同时,又保护了三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房产大巴扎挂牌后,不仅可以及时将挂牌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价格以文字附加图片的方式信息公示,而且通过网站的点击量,免费做了一个活广告,能够加快房屋出手时间,而且不必再担心房源信息是否可靠、交易过程是否安全。因为从信息录入那一刻起,房屋就如进入了全套杀菌过程,层层审核,层层监管,最后公示的将是穿上了一套保险衣的绿色房源信息。

    记者同时获悉,乌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有望设立二手房服务中心,将有资质的房产中介机构纳入乌鲁木齐房产交易信息平台和管理体系内,而对不具备中介资质的黑中介设置高门槛,以遏制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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