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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信活动的法律制度

来源:网络 2010-09-24 02:44:28

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各种信用信息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这是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主体,应当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具体明确信用信息征集的目的和动机,保证全部征信活动都在合法的目的和合理的动机之下进行。二是明确界定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围,并

   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各种信用信息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这是社会信用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主体,应当作出如下规定:一是具体明确信用信息征集的目的和动机,保证全部征信活动都在合法的目的和合理的动机之下进行。二是明确界定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围,并明确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的征集条件和方法。三是对所征集信用信息的存储作出规定,包括存储方式,安全措施,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保存时间等。四是对信用信息的披露方式、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作出规定。五是对有争议的信用信息和错误信用信息的纠正程序、费用负担、完成时间作出规定。六是对各种特殊情况下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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