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8-2626

濉溪法院出台新规惩治虚假诉讼

来源:中安在线 2010-09-24 00:47:40

日前,濉溪县人民法院讨论通过了《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参与虚假诉讼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

   日前,濉溪县人民法院讨论通过了《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参与虚假诉讼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执行,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为防范虚假诉讼的发生,濉溪县人民法院将重点关注七类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公证债券文书执行案件,标的较大的以物抵债案件。重点审查的情形有五种: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证据存在伪造可能;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原告、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诉讼中有其他异常表现的案件。

   濉溪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新规的出台将会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诉讼,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司法权威。

中国信用财富网转发分享目的是弘扬正能量
关于版权:若文章或图片涉及版权问题,敬请源作者或者版权人联系我们(电话:400-688-2626 史律师)我们将及时删除处理并请权利人谅解!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分支机构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 地方信用 — 指导单位: 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商事调解委员会
Copyright © 2007-2021 CRED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信用财富网 统一服务电话:400-688-2626
备案/许可证号 滇B2-20070038-3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团: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