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抽查了全省14个地区的160家水泥生产企业的16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5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3%,较2009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降低了1.2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强度、安定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抽查了全省14个地区的160家水泥生产企业的16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5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3%,较2009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降低了1.2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强度、安定性、三氧化硫含量和氯离子含量。
强度是指水泥产品硬化后所能承受外力破坏的能力,是划分产品强度等级的依据,使用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会影响工程质量,使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严重时会造成建筑物坍塌;安定性是水泥凝结硬化后体积变化的均匀性,是评定水泥质量的重要指标,该项目不合格易造成水泥在凝结硬化后因内部化学反应产生局部膨胀,导致水泥结构破坏,使混凝土外观质量出现开裂、疏松、崩溃等现象;三氧化硫是引起水泥安定性不合格的主要因素之一,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年久开裂;氯离子是诱发钢筋锈蚀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耐久性。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生产设备落后残旧,技术力量薄弱,不能保证稳定生产;二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有意掺杂劣质原料或增大添加剂的使用量;三是企业检验能力较差,利用出磨检验代替出厂检验,无法保证水泥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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