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的信用管理专业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基础上、伴随着社会管理水平的进步,应运而生的,有着强烈的时代特征。 (一)当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已产生。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在市场经济国家,目前信用关系已成为
新兴的信用管理专业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基础上、伴随着社会管理水平的进步,应运而生的,有着强烈的时代特征。
(一)当代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已产生。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在市场经济国家,目前信用关系已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维系并支持着市场秩序与社会秩序。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达、社会越进步,越要求信用及信用活动快速发展;同时,社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安排。
信用管理行业已出现。新兴的信用管理就是在这种社会实践需求下应运而生的。目前,从全球范围来看,信用管理正逐渐从银行管理、企业管理、社会行政管理等领域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新兴行业。从地位上看,信用管理行业已经作为市场经济产业结构中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存在,从职能与作用上看,信用管理专业以其不可替代的专业性、综合性的理论与技术,很好地解决了社会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中与信用意识、信用行为、信用关系、信用风险以及信用环境相关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信用管理行业是现代经济发展下社会分工的新产物,是社会管理水平提高的又一阶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信用管理已成为新就业点。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已建立并良好运行,信用管理法律、信用管理制度等已确立并已被社会广泛公认,信用管理行业日渐形成规模,从业人数仍在增长,行业发展刚刚进入生命周期的起始阶段,该行业中的重要分支,例如信用管理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估师等已被列为必须按国家标准通过资质认证持证上岗的职业。
国际组织重视信用管理。重视信用管理,并且把信用管理作为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内容独立强调,已经成为国际趋势。很多国际著名组织,例如巴塞尔委员会、世界银行等都把信用管理作为新增的重要管理内容,以各种形式单独、反复强调。
信用管理已成为新的监管内容。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政府监管部门已把信用风险及管理列为重要的监管内容,纷纷要求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集团单独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招聘专业信用管理人员、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制订相关内控建设内容。
(二)国外信用管理教育蓬勃发展
信用管理专业教育需求庞大,已成规模。随着信用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对信用管理专业知识的普及以及科研活动的需求也日益普遍,行业从业人数及人才需求已达一定数量,开办专业的就业条件已成熟。
信用管理理论体系已初步形成。信用管理学科正在快速发展,理论体系与技术方法日渐成熟。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也正在普及,教育层次涉及在校高等教育的几乎所有学历教育,同时发展到社会相关信用管理职业及岗位专业培训,很多信用管理专业机构、商业银行、企业集团都纷纷委托著名大学进行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
信用管理理论与技术独立而不可替代。现有的、已经成熟的专业各有自己的研究范畴与实践领域,虽然有个别专业能够涉及信用管理的一小部分内容,但是都不能完全覆盖信用管理行业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以及必备的技术手段。
从全球范围来看,尽管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已经开始了信用管理专业教育,但一般都在相对较高的学历层次,比如MBA类等等,在本科教育阶段一般只是开设课程,其实,有些课程设置已经成为系列,具备专业独立条件,但是和教育体制相关,这些设计往往都是由于受某一个信用管理机构委托而专项设立的,学校更多的考虑到经济利益,并没有从社会、专业发展的角度考虑。
在信用管理教育最发达的美国,一些大学在经济管理学院和商学院的高年级或研究生院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课程,美国东部著名的常春藤大学之一的Dartmouth College是开办信用教育的典型。美国的国家信用管理协会(NACM)在该学院设立信用与财务管理研究生院(NACM Graduate School of Credit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他的教育目标是适应市场需要,培养和造就专业化的信用管理人才。该专业的核心课程是高级财务报表分析、评价企业信用政策、公司策略、应收账款监控、档案管理、应用商业经济学、信用法律环境、现金管理。美国很多大学的经济管理专业还在财务管理方向开设了风险管理、市场调查、资信评级等课程。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下属的信用研究基金(Credit Research Foundation)设立了多种奖学金,颁发给在信用和财务管理研究生院学习的优秀学生。
在其他国家的大学教育体系中,有些大学分别在经济类、管理类学科开设信用管理专业课程,以银行授信风险管理、资信评级、征信调查等课程最为普遍。
(三)我国信用管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滞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市场结构逐渐深化,信用关系日益普遍并且独立存在,社会对信用观念、信用行为已达成普遍共识。信用已成为社会问题。我国信用秩序混乱、信用环境恶劣,这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人们对信用管理法律与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对信用管理活动及行业发展需要的认知日益广泛,对信用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提高。
党中央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也指出,要加快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进程。
政府职能部门全面介入、直接开展信用管理活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局、税务局、公安部等等很多政府职能部门都纷纷出台了具体的信用管理政策,已经开展了直接具体的信用管理活动,例如工商局已建立并正式运行了全国性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有些政府部门甚至单独成立了专业机构,例如人民银行成立了征信局,已建立并运行了全国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等。
地方政府也纷纷建立了新的信用管理领导机构,有些地区已经颁布了地方信用法规,有的已经建立了地方信用数据库,信用管理活动在地方已经深入具体的开展起来,例如辽宁省的信用体系建设涉及了43个职能委办,覆盖了信用管理的所有领域和机构。
信用管理已成为新职业。2005年3月31日,国家劳动部正式对外发布信用管理师为国家十个新职业之一,从2006年开始,已经组织进行了几次全国性的信用管理师考试及资格认证。事实上,从2004年起,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就已经先行开始了长三角信用管理师的考试与认证,并部分要求持证上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我国政府、银行、企业、教育等机构共需信用管理岗位30万,平均年需求在8万以上。
但目前,我国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开办信用管理专业的高校只有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吉林大学,经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批准正式开办信用管理专业的高校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这些学校每年毕业的学生只有20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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