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计划,拟招募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荣誉纪念证明生产商,完成世博会荣誉纪念证明制作工作。 为此,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开招募荣誉纪念证明生产商,特
根据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计划,拟招募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荣誉纪念证明生产商,完成世博会荣誉纪念证明制作工作。
为此,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开招募荣誉纪念证明生产商,特发布此招募公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荣誉纪念证明生产商招募。
2.项目内容:为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设计、制作荣誉纪念证明。
二、招募范围及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活动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依法存续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三、招募机构信息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下称“上海世博局”)
四、应征人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伍拾万元(含)以上。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二年以上的相关生产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发生影响经营活动的重大法律诉讼事件。
4.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
5.近两年内未发生负面新闻报道或被工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
五、应征时间
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5:00前,将应征资料送至上海世博局1号楼217室(浦东南路3588号),逾期则不再受理。
六、招募程序
1. 上海世博局2010年9月14日发布本招募公告。
2. 应征人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向上海世博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复印件以及承诺书原件(承诺未发生影响经营活动的重大法律诉讼事件、近两年内未发生负面新闻报道或被工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查处)(须加盖公章,纸张一律A4大小)。
3. 应征人若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装订不符合要求,上海世博局有权拒绝接受。
七、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588号1号楼2楼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上海世博局后勤保障部 刘先生 奚小姐
电话:021-22063385,22062897
传真:021-22060218
电子邮件:liuwei@expo2010.gov.cn ,xilianping@expo2010.gov.cn
八、其他事项
1. 本次招募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应征。
2. 应征文件一旦提交,不论应征结果如何,上海世博局不予退还。
3. 上海世博局对本次招募活动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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