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25日从广州市国税局了解到,广州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A级纳税人可享2年税务免检。 近日,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联合公布了广州市2008年至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并向列入名单
近日,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联合公布了广州市2008年至200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并向列入名单的1863户纳税人陆续颁发了牌匾和证书。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根据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等情况,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从高至低划分为A、B、C、D四级。
据悉,本次评定工作从2010年4月开始,历时4个月,共对广州市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税务登记,正常生产经营的非定期定额的17万多户纳税人进行了层层筛选,通过信息化系统筛选和人工复核的方式评定其纳税信用情况,得出初步的评选结果,并将评选结果在广州国税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整个评定过程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广州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为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被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可享受系列激励措施,一是2年内除专项、专案检查和金税协查外免除税务检查;二是税务部门将优化其发票管理和审批手续;三是获得适当简化进出口退税手续、实行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优先接入以及办税服务预约、优先轮候、“绿色通道”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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